为进一步提高全县幼儿教育公共服务水平,解决当前农村幼儿教育师资不足问题,根据《惠水县2018年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工作实施方案》,特将惠水县2018年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公开招聘180名幼儿教师招聘简章发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定点招聘幼儿园教师180名。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考对象应具备的条件
1.热爱幼教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责任心强,具有亲和力及良好的沟通能力,自我管理能力强,个人素质高,服从组织安排,有奉献精神。
2.具备中专(中职)及以上学历,专业范围为学前教育、幼儿教育及相关学前教育方向。
3.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具备学前教育教学工作身体条件。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即2000年9月1日及以前出生,1988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部分边远乡村幼儿园年龄可放宽至33周岁(即1985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放宽年龄条件的边远幼儿园见《惠水县2018年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定点招聘180名幼儿教师指标分配表》备注栏)。
5.受聘者三年内须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如在2021年8月31日前仍未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者,取消继续聘用资格,原签订合同自然解除。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2.有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
三、招聘方式及办法
1.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招聘简章。
2.招聘工作由县教育局牵头,县人社、财政、编办、监察委等相关部门共同配合完成。
3.考试采用五项基本技能(弹、唱、跳、说、画)3+1方式进行,必考项目为:说、唱、画,选考项目为:弹、跳。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地点
惠水县教育局。
(二)报名时间
2018年7月30日至8月8日(工作时间)。
(三)报名方式
采用现场定点报名方式报名,报名时填写《报名表》,并提交以下资料:
1.《报名表》1份;
2.本人身份证、学历毕业证书(审原件收复印件);
3.参照幼儿园教师资格体检标准体检合格的体检表(本次体检指定医院为:惠水县人民医院,体检表由教育局提供,体检费用自理,本表须交原件);
4.一寸近期免冠彩照3张。
(四)为便于考生定点报名,报名期间每天下午5点后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各幼儿园报名情况。如出现个别幼儿园报名不足导致完不成招聘指标,由县教育局根据实际从其他幼儿园调剂。
(五)资格审查。县教育局负责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部过程,应聘者所提交的各项材料内容必须真实,对弄虚作假或条件不符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五、考试
1.参加考试的考生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含新版临时身份证)参加考试,考试当日提前30分钟(即上午8:30)到考试地点报到,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报到的取消考试资格。
2.考试形式和内容:考试采用面试方式进行,必考项目考题由专家组现场出题,自选考试项目考题由考生自定。面试时间为15分钟,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
3.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
4.考试时间:2018年8月13日。
5.考试地点:惠水四中。
六、管理及待遇
1.聘用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所招聘的幼儿教师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5年。
2.聘用人员月工资2600元,纳入县财政预算全额核拨。本次聘用的幼儿教师参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办法考核,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考核,在合同期内年度考核合格等次以上人员,次年1月1日起,每年在上年同月工资基础上增资30元;年度考核不合格取消继续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关系。
3.本次聘用人员的社会保险费(即“五险”)按相关政策规定及标准执行,个人承担部分由用人单位从工资中统一扣缴,政府承担部分由县财政统一缴纳。
4.本次聘用人员除享受上述工资待遇外,不再享受其它福利待遇(如年终绩效奖、目标考核奖、住房公积金、乡村教师生活补助等)。
5.本次聘用人员合同期内参照正式教师管理办法管理,个人档案须提交县教育局统一管理,如特殊原因暂不能提交档案者,须交存本人毕业证书原件。
6.五年合同期内,未经同意,不得报考其他单位招聘考试(本县公开招聘编制内幼儿园教师除外),如有违约,须缴纳违约金(按合同规定);五年合同期满后合同自然终止。是否继续签订聘用合同,由县人民政府决定。
七、咨询单位及电话
惠水县教育局政工科:0854-6230332 6280232
负责人电话:18185422550(罗老师) 15185466808(曹老师)
2018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