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景德镇市人民检察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检察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二、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工作责任心、事业心强,能保守工作秘密,服从组织安排,愿意从事并热爱人民检察院工作。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相关体检要求。
4.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或纪律处分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5)在读的高校毕业生(2018年8月底前未毕业的);
(6)其他不宜报考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技能测试、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核、公示等步骤进行。
(一)报名与考试方式
1.报名时间:2018年7月6日9∶00至7月11日15∶30。
2.报名地点:景德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干部培训考试中心( 沿江西路57号金鱼山路口)。
3.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可直接携带身份证、毕业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和一张一寸照片到现场报名。
4.开考比例和考试方式:招聘岗位的开考比例不低于1:3,如果达不到开考比例则与用人单位另行商议招聘人数和招聘方式。书记员岗位考试采取技能测试、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技能测试
考生须进行技能测试,成绩达标后方可进入笔试环节。技能测试达标人数如果不足15人,则与用人单位另行商议技能测试合格线。
技能测试采取中文听打录入模式进行速度测试,测试可选择qq拼音输入法、搜狗拼音输入法、微软拼音输入法、王码五笔86输入法、王码五笔98输入法、亚伟中文输入法。
如选择亚伟中文输入法需自带设备及驱动安装程序,并于技能测试前携带身份证、技能测试准考证到景德镇市干部培训考试中心书面申报。
技能测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技能测试满分为100分。(请考生于2018年7月19日9:30-11:00到报名处领取准考证)
(三)笔试
1.笔试科目:《综合基础知识》,包括政治理论、法律基础、经济管理、科学技术、时事政治、写作能力等相关知识,题型为客观题和主观题相结合。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请技能测试达标的考生7月22日上午9:30-11:00到报名处领取准考证)
3.考生凭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进入考场,并携带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擦,不得携带计算器。
(四)资格审查
考生以技能测试和笔试分数之和(按总成绩计算比例累加分数)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3比例确定入闱资格审查人员名单。资格审查由市考试中心组织,招聘单位具体负责实施资格审查工作。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入闱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需提交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学位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同底彩色照片2张;
4.其他岗位表中要求的相关材料。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行承担。
(五)面试
面试参照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满分为100分。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六)总成绩的确定
总成绩=技能测试成绩×40%+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30%。考生由高分到低分排名,按拟定招聘岗位数等额进入体检。如遇总分数相同,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名确定。
(七)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体检对象按通知要求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费用自理。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按总成绩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八)考核
体检合格者列为考核对象,重点考察其思想品质、遵纪守法等情况。如出现考核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者,从该岗位总成绩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九)公示及办理聘用手续
报名、笔试(技能测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核等招聘程序结束后,根据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进行上岗前培训,并按有关规定统一实行劳动人事保障代理,依法签订劳动合同(三年一签,试用期2个月)。聘用期间,每年度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四、工资待遇
1.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间月工资2000元(含五险个人缴纳部分)。试用期满后人均年薪5万元(含基本工资、绩效工资、防暑降温费、防寒费、年节福利及社保五险单位和个人缴纳部分),另设年终考核奖;
2.根据工作需要提供制式服装;
3.单位提供早、中工作餐,出差补助按在编人员同等对待。
五、政策咨询电话、网站
相关政策咨询电话:0798-8389129
报名咨询电话: 0798-8522411
景德镇市人民检察院 景德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