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2018年选聘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组织员工作方案》的有关规定,现将北海市2018年选聘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组织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察、体检入围人选的确定
2018年选聘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组织员能力素质测试工作已经结束。根据能力素质测试成绩,按照选聘人数1: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邹翠峰等30名考生为考察、体检入围人选。
二、入围人选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一)资格复审时间:2018年7月11日-7月12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二)资格复审地点:广西北海市海城区和平路东二巷2号市政府大院市委组织部办公楼一楼103室。
资格审查结束后,给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发放体检通知书。
(三)资格复审验证须提供的材料
入围人选须携带以下有关证件、材料原件,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2.毕业证;
3.准考证;
4.报名登记表(盖章)。
(四)报送材料的要求
凡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由我市组织人事主管部门报自治区两新组织党工委同意后取消其考察、体检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报考人员出现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将参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逾期不报送资格复审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考生体检有关事项
请资格复审合格的入围人选于体检当天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准考证、体检通知书、1张小两寸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等规定材料按时到达集中地点参加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一)体检集中时间:2018年7月13日上午8点前;
(二)体检集中地点:北海市委组织部二楼会议室;
(三)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
(四)其他:考生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病史的,给予不予录用的处理;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并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北海市两新组织党工委,0779—3186318、3186329。
中共北海市非公有制
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
2018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