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法院根据工作需要,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司法警察。
一、招聘数量:8名(限男性)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具备与司法警察工作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部队退役军人和武警可放宽至高中(中专)学历,且同等条件下优先。
(二)截止2018年6月30日,年龄已满18周岁不满35周岁。
(三)身体健康,体形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裸眼视力在4.8以上,身高173厘米以上。
(四)符合司法警察其他任职条件。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聘用制司法警察: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
2.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强制戒毒和治安拘留;
3.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
4.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
5.道德败坏,有流氓、偷窃等不良行为受过公安机关处理;
6.直系亲属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正被立案审查或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且正在服刑的;
7.其他不适合在本岗位工作的。
三、招聘流程
(一)报名
1.现场报名: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并填写报名表(附后)。报名地点: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法院政治处(合川区南津街街道牌坊路88号,电话:64291351、64291352)。
2.网上报名: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的照片或者扫描件及报名登记表发送至邮箱cqhcfy@126.com。
3.报名时间:即日起至6月22日下午17:00时截止。
(二)资格审查及考试
1.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请考生出示本人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退伍证、计算机等级考试证书等原件,并提交复印件各1份,另附个人简历1份、同底免冠一寸彩色照片4张。经审查合格后参加考试。
2.考试分为体能测试、面试:
(1)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重庆市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渝人发﹝2012﹞81号)的规定组织实施,现场公布结果。
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
体能测试通过者进入面试,未通过者予以淘汰。面试重点考核应试者的逻辑思维能力、分析判断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仪容仪表及综合素质。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照1:1的比例确定人员进入体检。体检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合格者列为考察对象,体检不合格者予以淘汰。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政审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政治审查,重点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技能特长、一贯现实表现及主要社会关系等情况。因政审考核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用工形式
政审合格人员,与重庆飞驶特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再由重庆飞驶特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派遣到合川区法院担任聘用制司法警察。合同期限为2年,其中试用期1个月。在试用期间经培训不能胜任司法警察工作的,不予聘用。
四、待遇
试用期间发放试用期工资。试用期合格签订聘用合同后由飞驶特公司按相关标准发放工资及福利待遇,并为被聘用者购买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工作期间,由合川区法院提供早、午餐。
五、招聘纪律
(一)报考人员应按要求如实提供相关材料,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
(二)报考人员应严格遵守招聘程序和有关纪律,违者取消参考资格,不按时应考者,视为自动放弃。
六、本公告由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法院
2018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