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提升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满足教育教学需要,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4〕63号),经宝清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任教师50名,具体方案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阳光操作、择优聘用的方法进行。
二、招聘计划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计划
高中教师10名:其中语文2名、英语2名、历史2名、地理4名。
初中教师6名:其中语文2名、历史2名、地理2名。
小学教师34名:其中班主任17名(语文10名、数学7名)、英语5名、美术4名、体育4名、音乐4名。
(二)报考范围及条件
1、遵守宪法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素质,无违法违纪行为。
2、高中、初中教师岗位为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往届毕业生;小学教师岗位为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应往届毕业生。宝清县域外在职教师符合学历条件可自愿报考。
3、专科、本科学历考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 1988年6月15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1983年6月15日以后出生)。
4、具有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书。
5、高中、初中教师岗位、小学音乐、体育、美术岗位报考专业与教师资格证专业一致。小学班主任岗位不限专业,自选考语文或数学。小学英语岗位不限专业。
6、小学班主任岗位(语文、数学)、英语岗位限宝清县户籍。
7、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健康标准。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在宝清县域内服务的在职教师、特岗教师;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曾被辞退或被开除公职的;
4、本人参加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的;
5、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考步骤
(一)发布公告:2018年6月15日起在宝清县人民政府门户网、微看宝清平台发布招聘公告。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6月19日至6月26日(周末休息)
2、报名地点:宝清县教育局四楼人事股
咨询电话:0469—5434793
3、报名提交下列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1)本人身份证;
(2)学历证书。学信网学历验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证书查询结果》及带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国考合格人员提交《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2018年8月1日前不能取得教师资格证将取消聘用资格。
(4)3张1寸近期蓝底正身免冠照片;
(5)2018届毕业生提供加盖院校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6)限户籍岗位提供户口簿原件及首页、本人页复印件。
(7)宝清县域外在职教师需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在职证明。
复印件纸张要求a4规格。参加我省服务基层项目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简称项目生)报名时需提交服务期满省级主管“项目办”考核合格服务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经审查核实的项目生享受黑政发【2009】30号文件中的加分政策。
4、报名费200元。
5、6月29日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考生报名时需真实、准确、有效的提供报考信息。在招聘过程的任何环节中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的,均可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且后果自负。报名人数须达到拟招聘岗位数3:1以上,低于该比例则相应减少招聘名额或取消招聘岗位。
(三)笔试
1、笔试内容及命题
笔试内容为应聘学科现行教材。小学岗位试卷相当于中考难度水平,高中、初中岗位试卷相当于高考难度水平。各科试卷满分为100分,设5分的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题。笔试成绩达到60分以上考生(含60分)有资格进入面试环节。
2、笔试时间、地点
6月30日上午进行笔试,考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成绩在宝清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微看宝清平台上公示。
(四)面试
1、面试人员确定,资格复审
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参考人员笔试成绩和岗位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最后一名出现并列,一并进入面试。人社局、教育局共同对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考生的笔试成绩,依次等额递补。资格复审结果及面试人员名单在宝清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微看宝清平台上公示。
2、面试时间、地点及成绩发布
7月10日进行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在宝清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微看宝清平台上公示。
3、面试内容。
面试为模拟教学形式,教学内容为应聘学科现行教材。指定教学内容、规定备课时间、地点,模拟教学满分为100分,备课时间60分钟,讲课时间15分钟以内。模拟教学顺序现场抽签决定,因面试缺考出现空缺而产生面试实际比例低于规定比例的,仍视为有效比例。
(五)总成绩折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60分以下(不含60分)不予录取。总成绩并列,面试成绩高者入围。
(六)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费用由报考考生本人承担。
(七)考核
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主要审查考生思想作风、综合素质及报考资格。对考核中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录用资格。
(八)确定拟聘用人员
根据考试、体检、考核结果,由招聘领导小组确定拟聘用人员,因考生个人原因主动放弃拟聘用资格或其他原因导致岗位空缺的,按该学科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人选,进行体检。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宝清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书面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资格;对反映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予聘用,如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被公示人因被举报查实取消拟聘用资格后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九)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者,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出现岗位空缺不予递补。
四、工资待遇
1.被聘人员必须在教育系统工作满5年以上方可调出本系统,否则不予办理调转手续。
2.被聘人员享受事业单位教师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
五、招聘领导组织
为确保此次招聘顺利实施,成立宝清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教育局,具体负责教师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
本方案由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宝清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8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