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提升张店区教育教学管理水平,根据《中共淄博市委、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人才优先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淄发[2017]34号)、《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教育局等五部门〈关于推行中小学校长职级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淄办发[2016]44号)要求,张店区拟面向社会公开遴选初级中学校长2名。现就公开遴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岗位
张店区两所新建九年一贯制学校(暂定名:齐盛学校、马尚九年一贯制学校)校长各1名。
二、遴选原则
本次遴选坚持公平、公开、竞争、择优,能力素质与职位要求相适应,面试答辩与考察体检相结合的原则。
三、遴选范围及对象
国内具有中学教育教学管理经历的中小学在编在职人员。
四、遴选条件及资格
(一)具备《中小学校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
(二)任职经历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担任中学校级正职1年及以上(含学校负责人或实际主持工作者);
2、担任小学校级正职3年及以上(含学校负责人或实际主持工作者);
3、担任中学校级副职2年及以上;
4、担任中学中层正职3年及以上;
5、在教育行政部门担任中层正职2年及以上。
(三)从事中小学教育教学工作10年及以上,同时从事中小学课堂教学工作5年及以上,担任班主任职务3年及以上。
(四)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中学教师资格和一级及以上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五)年龄原则上在50周岁以下(计算时间截止到报名首日)。
(六)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档次。
(七)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获得市级及以上名校长、优秀校长、特级教师等荣誉称号的,同等条件下优先选聘。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三)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四)有严重违反师德规定并受到处理的;
(五)应聘人员不能应聘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六)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六、相关待遇
(一)安家补贴。对已录用的张店区以外的校长给予专项安家补贴。其中:具有区(县)级名校长、拔尖人才、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荣誉称号之一的,给予50万元安家补贴(首次拨付30万元,根据年度考核情况,分三年拨付余款);具有市级名校长、拔尖人才、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荣誉称号之一的,给予80万元安家补贴(首次拨付50万元,根据年度考核情况,分三年拨付余款);具有省级及以上名校长、拔尖人才、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荣誉称号之一的,给予200万元安家补贴(首次拨付100万元,根据年度考核情况,分三年拨付余款)。具体考核办法另行制定。
(二)工资待遇。工资待遇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执行。聘用岗位根据聘用人员的专业技术资格确定,符合条件的不受事业单位岗位总量和结构比例的限制。
(三)相关人员安置。配偶、子女及校长合作团队人员安置按《中共淄博市委、淄博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人才优先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淄发〔2017〕34号)落实。确有需要时,实行“一事一议”。
七、遴选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时间:从即日起-6月23日下午5:00,截止时间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
2、报名邮箱:zdjyzzrs@163.com。
报名人员填写《张店区教育系统公开遴选初级中学校长报名登记表》(见附件),同时将任职经历证明,课堂教学、班主任工作经历证明,毕业证、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职务证、身份证、市级及以上获奖证书,学校三学年工作目标计划(应聘人员自定,无统一格式)以及学校六学年发展愿景(应聘人员自定,无统一格式)等相关材料扫描件形成一个ppt文件,在规定时间内发送到指定报名邮箱,邮件标题为:xxx报名登记表(xx学校校长遴选)。发送报名邮箱后务必致电0533-2869883进行确认。
(二)资格审查
1、时间:2018年6月23日-6月25日。
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2、地点:张店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淄博市张店区新村西路226号,张店区政务中心416室)。
报名人员持任职经历证明,课堂教学、班主任工作经历证明,毕业证、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职务证、身份证、市级及以上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张店区教育系统公开遴选初级中学校长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到张店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将在张店区人民政府网教育信息栏目公示。
对报名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遴选工作全过程。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如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或有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一经核实,取消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三)面试答辩
6月25日以后发放面试通知单。面试答辩具体时间以面试通知单为准。由张店区教育系统公开遴选初级中学校长面试答辩委员会组织面试答辩。成绩采用百分制计分,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7月5日前根据面试答辩成绩,按照1:3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名单,在张店区人民政府网教育信息栏目公示。
(四)考察体检
成立专门考察组,广泛深入了解考察人选各方面情况。体检工作按《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五)聘用
7月15日前根据面试答辩成绩,综合考察体检情况确定聘用人选,并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按规定程序签定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实行最低服务期制度,最低服务期限为8年。
此次校长公开遴选工作由张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张店区教育局组织实施,张店区纪委监委全程监督。
本公告由张店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张店区教育局 0533-2869883
张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533-3148986
监督电话:
张店区纪委派驻第五纪检组 0533-2270366
张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张店区教育局
2018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