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宿州市委办公室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的公告》的规定,现将公开选调公务员体检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对象:
二、体检时间和地点:见体检通知书。
三、其他事项:
1. 体检工作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等规定组织实施。
2. 请进入体检环节的考生于2018年5月23日下午2:30—5:30,持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均为原件),到市委办公室a116房间领取体检通知书,并交纳体检费400元,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注意事项:体检当天考生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均为原件),早晨禁食、空腹。体检当天不按时报到者,视为自动弃权。
中共宿州市委办公室
2018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