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选聘人数、岗位
开平市大沙河水库职员1名,狮山水库职员2名,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编制。
二、选聘对象
开平市公益三类事业单位中符合资格条件的在职在编人员。
三、资格与条件
(一)基本要求:年龄不限,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在事业单位从事水利工作满5年(以单位证明或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等材料为依据,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期为2018年5月30日);近两年年度考核合格或以上;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责任心强,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开拓进取的精神;
(三)符合拟选聘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具体详见附件1《岗位表》);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列入选聘范围:
1、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涉嫌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
2、涉嫌犯罪正在接受调查、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人员;
3、聘用后构成回避情形的,或本人直系血亲或直系姻亲担任选聘单位班子成员的;
4、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选聘的。
四、选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5月30日至2018年6月1日,共三个工作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开平市长沙升平路50号开平市水务局二楼办公室,联系人:何泓杰,电话:2212429。
4、报名办法:凡符合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选聘,报名时需填写《开平市水务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一份,并提供以下材料:(1)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现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3)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或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等工作经历证明材料;(4)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5)近期彩色免冠一寸相片2张。
为有序组织实施本次公开选聘工作,由本单位抽调人员组成公开选聘工作办公室(下称公选办)。选聘所需资格条件由公选办负责解释。
(二)资格审查
应聘者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公选办提交报名资料,并确保报名材料真实、准确。如应聘者提供虚假材料,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选聘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选聘资格。
(三)考试考核
公开选聘实行竞争性选拔考试,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方式进行,重点测试应聘人员的逻辑思维、工作创新、组织协调、临场应变等。
1、笔试:通过资格审核者,选聘单位将以短信和电话通知笔试时间、地点。笔试考试内容为综合能力测试,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合格分数线及入围面试名单于笔试结束后5天内开平市委市政府网站公布。
2、面试:在笔试合格线范围内,根据同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招聘岗位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人选。
入围面试者,选聘单位将以短信和电话通知面试时间、地点,面试主要内容是考察考生岗位所需能力,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于面试结束后现场向考生公布。
3、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统一设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若同一岗位考生综合成绩相同,依次按照笔试成绩、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相同,则加考面试,以加考面试成绩确定最终名次。
(四)体检
在综合成绩合格的人员范围中,根据选聘公告规定的同岗位招聘人数和考生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可依次安排递补。体检工作由公选办组织实施,到指定的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程序、项目、纪律必须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规定执行,在体检过程中,如出现上述文件尚无明确规定的,参考《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执行。
(五)考察
公选办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考察,考察工作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规定执行。
(六)公示和聘用
公选办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开平市委市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选聘单位办理聘用手续。如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因此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由公选办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试用
聘用人员实行3个月试用期,试用期计入工龄。试用期间发现工作不胜任的,可作岗位调整。
五、福利待遇
享受市规定的市管水库事业单位职员相应的福利待遇。
六、监督管理
应聘人员、公选办和有关工作人员有违反《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行为的,按规定追究责任。
咨询电话:0750-2212429(开平市水务局公选办)
监督举报电话:0750-2257303(市人社局职员雇员管理股)
开平市水务局
2018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