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十堰市教育局公开招聘体育教师面试成绩已公布,根据招聘公告要求,现将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予以公布,请相关考生在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逾期视为放弃。
一、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时间:5月17日下午 3:00--6:00
地点:十堰市教育局(北京北路72号)一楼大厅
二、资格复审需提供的材料
资格复审时,考生应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查看原件、留存复印件,并按以下顺序摆放原件和装订复印件):
(1)《十堰市2018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确认表》(详见附件2),由考生自行下载并填写相关信息。
(2)第二代身份证、本人签名确认的《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
(3)按招聘公告《岗位表》“招聘条件”要求提供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请考生本人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实名注册、登陆、下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其中属2018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应提供所在高校出具的可按时获得相应学历、学位的证明材料(详见附件3),2018年7月31日前仍不能提供正式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取消聘用资格。
(4)按招聘公告《岗位表》“招聘条件”要求,提供教师资格证。对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但已具备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的考生(在中国教师资格网上已申请认定并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审核通过),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出具书面证明(详见附件3)。
(5)行政事业单位新进在编人员工作满2年的(2016年6月30日前正式入编)、湖北省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新机制教师完成首个聘期(2015年4月30日前入编),需提供单位盖章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详见附件3)
三、资格复审注意事项
资格复审完成后现场缴纳笔试费100元/人,网上报名时缴纳的费用为面试费用。未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应聘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笔试资格。委托他人携带证件资料进行资格复审的,需出具正式的全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因取消复审资格或考生自愿放弃出现的复审人选缺额,可以按该岗位考生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不超过2次。
十堰市教育局 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