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龙口市考选应届优秀毕业生体检工作定于5月12日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时间
2018年5月12日上午6:00,进入体检范围的考生到龙口市委党校(龙口市港城大道620号)大门前报到,统一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时间约半天。
(二)体检项目、标准
体检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等规定和《2018年山东省龙口市考选应届优秀毕业生简章》的规定。
(三)体检要求
1、体检时必须携带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本人身份证、体检费及近期2寸免冠彩照1张。
2、体检费用400元左右(多退少补),考生个人负担。
3、体检当天早晨空腹(不吃饭、不喝水)。有关事宜,请参照《体检须知》。
(四)其他问题
1、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允许提出复检要求。复检要求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七日内提出。复检应到指定的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费用由提出复检要求的考生负担。
2、参加体检的考生要服从组织,遵守纪律,听从工作人员和医务人员的安排,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办法进行。体检考生无特殊原因,不得请假、迟到。弃权的考生必须写出书面材料,并由本人签字。体检过程中严禁与外界有任何联系,严禁家属等无关人员随同,也不得尾随体检人员所乘车辆,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违者取消录用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如遇特殊情况,应及时向工作人员请示,不得擅自行动,不得私自与外界联系。
咨询电话:15692356913
监督电话:0535-8517368
中共龙口市委组织部
2018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