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8年粤东西北地区基层医疗卫生单位专项公开招聘公告》和《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社发〔2007〕141号)、《广东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实施意见》(粤组通〔2008〕50号)有关规定,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和“大学生村官”,报考“笔试+面试”岗位,笔试成绩加10分。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将肇庆考区笔试成绩加分资格审核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审核时间
审核时间定在2018年5月8日-9日(星期二、星期三),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二、审核地点
根据肇庆考区网上报名人员申请加分情况,审核地点分别设在高要区、怀集县。
高要区审核点:高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五楼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地址:高要区南岸和平路75号,咨询电话:0758-8360278。
怀集县审核点:怀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地址:怀集县怀城镇登云路34号;咨询电话:0758-5593007、5593002。
三、审核对象
审核对象为在2018年粤东西北地区基层医疗卫生单位专项公开招聘网上报名系统申请加分的“三支一扶”和“大学生村官”成功报名人员。
四、提供材料
原则上由考生本人到现场办理加分资格审核,并如实填写《广东省“三支一扶”人员(大学生村官)加分申请书》(附件1)。如果确因工作等特殊原因不能到现场办理加分资格审核的,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
申请加分人员须提供本人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或《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报名表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暂未取得证书的,除提供本人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表的原件和复印件外,还需提供“三支一扶”或“大学生村官”主管部门出具的合格证明原件,具体格式见《广东省“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服务期满证明》(附件2)。
由他人代为到现场办理申请加分资格审核的,必须提供考生本人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或《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报名表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广东省“三支一扶”人员(大学生村官)加分申请书》原件,未领取《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但有证书号的大学生村官申请加分人员还须提供《广东省“三技一扶”人员(大学生村官)服务期满证明》原件,以上所有复印件须由考生亲笔签名和签署日期。同时,代办人员须提供考生亲笔签名的加分资格审核委托书原件(注明未能参加加分资格审核的原因,委托事项,委托人和受委托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等)、代办人员的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五、注意事项
1、申请笔试加分人员必须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提交相关材料进行现场加分资格审核。逾期未提供相关材料到现场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
2、申请笔试加分人员请到报考岗位所在地的县(区)审核点进行加分资格审核。
3、由审核点所在地的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加分资格审核,并于5月10日前将审核结果报肇庆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肇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5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