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8年山东省招远市考选应届优秀毕业生简章》规定,拟对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最低合格分数线
本次笔试总成绩最低合格分数为76分。
考生笔试总成绩达不到公布的最低合格分数线,不能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不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按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审查人员。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等原因造成的空缺,在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按笔试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进行面试资格审查。
二、面试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
面试资格审查时间:2018年4月24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审查地点:招远市委党校西附楼一楼平面教室(招远市天府路539号)。
三、有关要求
1、参加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附后),请本人根据简章规定准备好相关证明材料: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笔试准考证、《2018年招远市公开考选应届优秀毕业生报名登记表》、亲笔签名的《诚信承诺书》、学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本人近期1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两张,已签订就业协议的毕业生出具用人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按本通知要求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凡未在规定时间内到场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的,视为弃权。如面试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以面试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2、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当场缴纳面试费70元,并领取“面试通知书”和“面试纪律要求”,享受减免考务费的人员免交该项费用。
咨询电话:0535-8213551
监督电话:0535-8233551
中共招远市委组织部
2018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