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校新疆籍少数民族学生教育管理服务工作,根据我校辅导员队伍建设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少数民族学生专职辅导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基本条件
1.中国共产党党员(含预备党员)。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立场坚定,熟悉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热爱辅导员工作。
2.民族须为少数民族(维吾尔族或哈萨克族优先考虑),能熟练运用双语(维吾尔语和汉语)与学生进行沟通交流。
3.应聘者须为全日制国内高水平大学毕业生或2018届应届毕业生,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本科及以上学历,其本科或研究生毕业院校均须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其中本科层次不含专升本、独立学院)或国(境)外知名高校。国(境)外学历及认证应于2018年6月30日前取得。
4.应聘的本科生年龄不超过25周岁,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28周岁,有工作经验或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
5.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事业,具有较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乐于奉献,掌握从事高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必备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有相关担任辅导员工作经历者优先考虑。
6.在校期间担任过学生干部,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调查研究、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
7.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心理素质良好,能适应学生工作的相关要求。
8.作风正派,品行端正,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4月30日前
2.报名方式:请应聘者下载附件报名登记表,将报名表和附加材料扫描版一并以压缩包形式重命名后(重命名格式:最后学历毕业学校+姓名)发至招聘专用邮箱jyk215@163.com(压缩包文件大小不超过30m)。
附加材料请按照以下顺序排序:
1.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必备)
2.中共(预备)党员证明扫描件(需加盖所在党委、党总支公章,并附电话以便核实)。(必备)
3.曾任学生干部证明材料扫描件(证明材料需由所在党委、党总支或团委加盖公章,并附电话以便核实)。(必备)
4.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或在读证明扫描件。(应聘人员最高学历为本科的应提供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或在读证明扫描件;应聘人员最高学历为硕士或博士的,应提供已获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和在读证明扫描件)。(必备)
5.两寸证件照1张(以姓名+身份证号命名)。(必备)
6.本人认为必要的其他证明材料扫描件。(选备)
(二)资格审查(5月初)
根据报名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在人事处网站公布确定资格审查通过名单。
(三)招录考核
资格审查通过者5月份在宝鸡文理学院新校区参加招录考核。(具体时间以人事处网站通知为准)
(四)体检
招录考试通过者参加体检,体检统一在宝鸡文理学院校医院进行,以学校体检结果为准。
(五)公示
对体检通过的拟录用人员在宝鸡文理学院人事处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六)签约(另行通知)
三、相关说明
(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纳入学校事业编制。
1.应届毕业生或在改派期内的往届毕业生;
2.超过改派期的往届毕业生须现为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二)应聘者须对材料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或者隐瞒实情等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对已聘人员,立即解除聘用合同,由此引起的相关责任由应聘者承担。
(三)应届毕业生毕业时未取得相应学位证书、毕业证书者取消录用资格。
(四)未尽事宜,可于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00-12:00、15:00-18:00)联系咨询。
联系方式:赵老师(学工部)0917—3566253
王老师(人事处)0917—3566206
招聘邮箱: jyk215@163.com
学工部 人事处
2018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