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我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的管理,根据我县《关于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和人事管理工作的意见》(景委办〔2010〕21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景宁县行政审批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二、报考条件
报考人员除应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工作责任心强;
(二)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并在2018年4月1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
(三)五官端正、身心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或其他影响工作的生理缺陷,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四)景宁户籍或景宁生源;年龄要求18-35周岁(1982年4月11日至2000年4月11日期间出生)。
(五)我县新世纪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劳务派遣的在职人员,不得报考本次同类性质的机关事业单位编外工作人员岗位。
三、招聘办法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察、择优录用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8年4月11日(星期三)。
地点:景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会议室(县人才管理服务处)。
报名人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报名时还须提供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1张。联系电话: 5092083。
四、聘用
体检、考察结论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并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编外录用人员与县新世纪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实行劳务派遣。
五、其他事项
考试违纪人员按照《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程的通知》(浙人社发〔2014〕15号)有关规定处理。
本公告由县人才管理服务处负责解释。
景宁县人才管理服务处
二〇一八年四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