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精神,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40名。具体的招聘岗位(专业)、人数和报考资格条件见附件《2018年松阳县卫生计生系统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计划表》。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对象
1.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和全日制普通高校历届毕业生;
2.户籍不限;
3.部分岗位(专业)招聘范围、对象采取限制或放宽的条件详见招聘人员计划表;
4.松阳县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的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二)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除应具备招聘岗位(专业)所需的资格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服从组织分配,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年龄为18至35周岁(1982年4月11日至2000年4月11日期间出生);具有执业资格人员年龄放宽到45周岁。
3.具有招聘岗位(专业)所需专业学历、执业资格等其他条件。
三、招聘办法
贯彻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察、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
(四)体检、考察
面试结束后,按考生笔试总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计算公式为: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体检、考察对象按招聘岗位(专业)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体检、考察工作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考察工作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的,在该岗位(专业)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五)公示、聘用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聘用对象,并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不影响聘用的,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束后不再递补。
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报到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能在2018年9月30日前取得报考岗位(专业)规定学历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服务年限
聘用人员在松阳县卫生计生系统最低服务期限为 5 年(不包括规范化培训时间)。聘用人员还应于三年内取得相应岗位从业所需的执(职)业资格,否则到期后不再续聘。
四、注意事项
1.同一岗位(专业)报名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2倍的,将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2.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3.报考人员对提交的本人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4.报考人员须同时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考试时考生自带黑色字迹的签字笔或钢笔、2b铅笔、橡皮和卷(削)笔刀。
5.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6.本次招聘的有关公示、通知等信息,统一在“中国松阳”门户网站(http://www.songyang.gov.cn/)、“松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http://syrlsb.songyang.gov.cn/)网站发布,不再另行通知。
本公告由松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松阳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0578-8063642
举报电话:县纪委派驻第六纪检组 0578-8808312
松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松阳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8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