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县纪委监委干部队伍建设,优化纪检监察机关和县委巡察机构干部队伍结构,根据上级要求,经县委研究同意,决定从县直机关单位公务员中选调工作人员充实县纪检监察机关和县委巡察机构。现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和数量
县直机关单位副科级以下(不含副科级)公务员,符合选调条件的均可报名,本次选调工作人员共计10名。
二、资格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二)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三)转正定级后年度考核称职以上;
(四)本科学历的年龄在38周岁以下(1980年4月1日之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的可放宽到40周岁(1978年4月1日之后出生)。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的,或对选调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2.与县纪委监委机关、派驻机构、县委巡察机构工作人员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关系,以及有《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回避暂行规定》中规定的回避关系以及其他回避关系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5.经组织、人社部门审核档案存疑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方式及程序
(一)报名及单位推荐(2018年4月1日至5日)
1、符合条件人员填写《县纪委监委机关、县委巡察工作机构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见附件),报所在单位党组织;所在单位党组织严格把关,在《报名表》中对报名人员作出鉴定,提出推荐意见,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本人携带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报名:
(1)报名表(一式三份);
(2)毕业证(中国高等教育信息网可查询)、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国外学历须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学历认证证明;
(3)公务员档案审核确认表;
(4)近期一寸免冠同底证件照4张;
(5)学历认证查询码(在“学信网”学历查询栏目查询)。
报名地点:县纪委组织部(纪委办公楼二楼组织部)
(二)资格审查(2018年4月6日至7日)按选调条件对各单位推荐人选进行审查,确定参加考试人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报考者本人要对所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性负责,在任何阶段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条件,随时取消其选调资格。
报名结束后,最终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低于15人的按1:1.5的比例相应核减选调人数。
(三)考试: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笔试结束后,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考察人选,并按规定面向社会公布。
四、考察
选调工作组织部门抽调人员组成考察组,到考察对象所在单位深入了解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考察采取个别谈话、调查走访、查阅人事档案等方式进行。
在选调过程中,因各种情况造成的空缺,不再递补。
五、公示与任职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考察情况,确定拟选调人员,面向社会公示。公示后没有问题反映或有问题反映但不影响任职的,办理调动手续。
六、其他
(一)加强组织领导,本次选调工作由县纪委监委牵头,县委组织部、编办和县人社局共同组织实施。
(二)咨询电话:0635-6362545(阳谷县纪委组织部)
13869544299
阳谷县纪委监委
阳谷县委组织部
阳谷县编办
阳谷县人社局
2018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