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赣州市口岸办干部队伍建设,经办党组研究、报经赣州市委组织部、市编办、市人社局同意,决定公开考选部分工作人员,充实到赣州市口岸办机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选职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全省公开考选5名工作人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若考生现为副科及以上职位的,录用后只保留工资及福利待遇,职务按科员执行。
二、考选对象及条件
(一)报考对象:
(1)全省范围内各级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2)全省范围内已进行参照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二)考选人员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德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进入公务员队伍满2年(含试用期)(即2016年3月1日之前进入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
3.2016年、2017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试用期考核合格的视为称职等次。
4.学历、年龄等相关条件。
(1)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第一学历须为大专及以上),专业不限。
(2)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88年3月1日之后出生;任副科级及以上职务的,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3年3月1日之后出生(以人事档案所记载年龄为准)。
5.身体健康。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考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组织人事关系在我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或任职试用期的;
5.2014年2月18日以后考录乡镇机关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考选程序及要求
本次公开考选采取发布公告、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等环节和程序,择优选调。
(一)发布考选公告:在赣州市人民政府网、赣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赣州市人民政府口岸办公室政务公开网等媒体上发布公告。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18年4月11日— 2018年4月15日,5天。
3.报名地点:赣州市人民政府口岸办公室1613室(赣州市章贡区长征大道市政中心北区南楼16楼)
4.报名要求:凡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须持以下证件、资料报名: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依据干部管理权限,经所在单位及当地所在组织或人事部门严格审核把关后,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需加盖公章);
(4)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登记表复印件(1份,需加盖当地组织人事部门或本单位公章,注明“与原件一致”);
(5)2016、2017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各1份,需加盖当地组织人事部门或本单位公章,注明“与原件一致”);
(6)填好《报名登记表》(2份,原表在网上下载)并贴好1寸彩照,同时将电子版报名表现场拷贝给报考单位;
(7)本人近期免冠1寸彩照(2张,照片需与报名登记表一致)。
(三)资格审查
由赣州市人民政府口岸办公室具体负责。根据考生提供的证件、资料及相关简历,初步判断考生报考资格,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与考选计划达不到5∶1的,则相应调减考选计划。
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考选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考生与公告及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其考选资格。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于4月27日到报名处领取准考证,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同时报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四)笔试
笔试时间为2018年4月29日上午9:00至11:30,笔试地点设在赣州市(具体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笔试实行闭卷考试,考试科目为一门,总分为100分。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任一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笔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与入闱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一并列入)。
(五)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创新意识、人际交往、语言表达、应变能力和举止仪表等。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折算考试总成绩,按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如考试总成绩出现同分的,则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和体检对象。
(六)考察
由赣州市人民政府口岸办公室及市外人员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及报考资格进行全面考察,对于市外考生的考察,将邀请市委组织部和市人社局工作人员共同参与。主要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查阅干部档案及其他有关资料、核实有关情况等方式进行。考察不合格者取消选调资格,并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延递补考察对象。
(七)体检
组织考察合格的考生到指定医院进行体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选调资格。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部发〔2016〕140号)规定执行。
(八)公示
对体检合格的考生,综合考虑笔试、面试、考察等情况,按1:1的比例,确定拟选调人员,并在赣州市人民政府网、赣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赣州人事考试网官方网站、赣州市人民政府口岸办公室政务公开网等网站公示7天。
拟选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不来报到的,视为放弃选调资格,该空缺职位,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行考察、体检、公示。
(九)调动
公示结束后,如无异议或异议不影响选调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办理调动手续。调动后,在本单位最低服务期限须满2周年。
在考选过程中,凡被其他考选单位列为考察政审对象的,一经发现,取消其参加我单位的考选资格,依序递补。
2018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