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区法制办、区行政复议局)根据工作需要,经区政府同意,现面向全区选调工作人员,具体事项如下:
一、选调范围和人数
余杭区范围内实职正科及以下行政编制和事业编制各4名。
二、选调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及业务能力,有较强事业心和责任感,具备一定的履职能力和较好文字功底。
2.年龄要求在45周岁及以下(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具有法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具有政府法制工作、行政执法工作或司法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5.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者优先考虑。
三、选调方式
选调工作由区府办(区法制办、区行政复议局)负责组织实施。具体选调程序如下:
1.报名。报名者填写《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区法制办、区行政复议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通过政务平台-交流探讨发送至区府办-执法监督科-骆楷处;如无政务平台,可将报名表邮寄至骆楷处(邮寄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临平西大街33号)。报名时间:2018年3月19日-3月23日上午8:30-下午17:00;联系电话:0571-86137367;18768190221。
2.初审。由区府办(区法制办、区行政复议局)根据递交的材料,对报名者是否符合基本条件和资格要求等进行初审。
3.挂职锻炼。根据报名情况,由区府办(区法制办、区行政复议局)确定挂职锻炼人选。
4.双向选择。根据挂职锻炼情况确定考察对象,最终进行双向选择。
5.确定选调对象。由区府办(区法制办、区行政复议局)研究确定选调对象并办理相关手续。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区法制办、区行政复议局)
2018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