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大学附属医院(扬州市第一人民医院)是江苏省教育厅所属事业单位,扬州大学唯一一所直属附属医院,集医疗、教学、科研、急救、预防、康复为一体的三级甲等综合医院。为加强护理队伍建设,按照“公开、公平、择优录用”的原则,扬州大学附属医院(以下简称“医院”)现决定面向2018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护理人员55名,现将有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 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体检合格,身心健康;
4.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8年应届护理专业毕业生;
5. 大专(三年制)及以上学历。
二、报名流程及注意事项
(一)报名流程
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材料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扬州大学人才招聘系统(http://yzdxzp.njhosting.cn),选择“医护岗位”进入注册报名。
1. 报名、材料上传(2018年3月5日08:00—2018年3月16日17:00)。
2. 资格初审(2018年3月5日8:30—2018年3月17日11:00)。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内可到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3. 缴费时间(2018年3月6日8:00—2018年3月19 日17:00)。通过初审后的应聘人员需在网上缴纳报名费50元。
4. 通过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
5. 网上打印准考证。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需在2018年3月23日前登陆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二)注意事项
1. 应聘人员应在网上如实填写应聘信息,填写的信息应与相关证书、证明一致。照片应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证件照(jpg格式);医院将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 应聘人员应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医院通知联系,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①非2018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② 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③国家和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注意事项
(一)考试方式
应聘人员考试包括笔试、面试和技能操作考试。
1. 笔试:时间初定2018年3月23日上午9时(具体时间以准考证时间为准)。笔试内容从招聘岗位工作实际所需要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等方面进行考查,总分为100分。笔试结束后,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对合格分数线及以上人员,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不足该比例的以实际人数为准)范围内,以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含同分并列者)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并在扬州大学附属医院网站进行公布。应聘人员可凭准考证号、身份证号等进行查询。
2. 面试和技能操作考试:时间初定2018 年3月25 日(具体时间以扬州大学附属医院网站的通知为准)。面试采用半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等。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60分为合格(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合格者进入技能操作考试。
3. 总成绩: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35%+面试成绩×50%+技能操作成绩×15%。
(二)注意事项
1. 考试的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应聘人员应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否则按弃考处理。笔试和面试时须携带身份证及准考证。进入操作考试时须自备工作服等。应聘人员考试过程中须遵守相关考试规定,服从管理。
2. 面试前,医院组织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参加面试人员须提供以下报名材料:《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三方协议)、身份证、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上述证明材料均要求为原件,并提供复印件(如在资格复审时未能提供原件,则须在体检合格时提供)。资格复审未通过不能参加面试。
四、体检、聘用
1.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同一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面试成绩仍相同,则以笔试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则以操作技能考试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2. 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根据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医院网站上公示7天。
3. 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一次性递补人员参加体检。
4.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由医院与其签订三方协议。到医院入职报到时(2018年8月1日前),拟聘用人员须提供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合格成绩单,考试不合格者医院有权取消三方协议。
5. 拟聘用人员入职报到并经岗前培训考核合格后,医院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限不低于3年。聘用人员实行12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6. 本次招聘人员以人事代理方式聘用。
五、招聘政策咨询
扬州大学附属医院人事处负责此次招聘政策咨询,扬州大学附属医院监察室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监督。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514-82981199-80408/80409
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514-82981199-80406
扬州大学附属医院
2018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