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岭南乡人民政府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水利从业人员1名,具体招聘细则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待遇
1、招聘岗位:水利从业人员1名。
2、岗位待遇:试用期2000元/月,试用期3个月。正式聘用后工资待遇按相关文件执行,由区财政、人社局核准,年薪约10万(包括政策规定需缴纳的各类保险费用和其他一切福利)。今后如遇上级文件另有规定,按新文件执行。
二、工作职责
1、积极贯彻落实水利方针、政策、法规,树立全面优质服务思想,促进农村水利事业发展;
2、协助做好防汛防台抗旱工作;
3、协助做好各项水利工程规划、工程管理及验收,工程档案管理等工作;
4、协助做好水行政执法和水保方案申批及取水许可申批工作;
5、组织和指导好村级水利工程;
6、协助做好河长制管理工作;
7、配合做好区级水利部门做好相关的调查摸底工作。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上虞区户籍,年龄45周岁以下(1972年2月27日以后出生);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无不良记录;
3、身体健康,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及劳动能力,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4、具有现场工程管理经验,具有水利二级建造师及以上任职条件,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5、自备车辆,有二年及以上驾驶经验;
6、五年内没有因工程管理不善受到处分或其他处罚。
四、报名时间
2018年2月28日—2月28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4:00),逾期不再受理。
五、报名方式
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请持《报名表》一式两份、学历学位证书、建造师证书、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半身彩照2张。
报名地址:上虞区百官街道凤山路147号(区就业管理服务中心)1号楼1楼大厅。
报名联系人:陈女士,联系电话:82120312。
咨询联系人:赵先生,联系电话:82915056。
六、招考录用形式
1、考试形式:采取面试形式,根据面试结果择优聘用。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
2、体检:按招聘计划人数的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具体以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确定,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的作自动放弃处理,招录期间自动放弃和体检不合格的空缺指标按面试成绩依次递补。体检标准和办法参照职工体检套餐标准有关规定。
3、考察或信息调查: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信息调查。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因不合格致使选聘人达不到选聘要求的,可在面试人员中按成绩排序依次递补。
4、聘用:经考察或信息调查合格人员,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七天。公示无异议的,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合格者正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聘用时间为一年一聘。录用人员为劳务派遣工,与绍兴市上虞大众劳动事务代理(所)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录用人员实行年度考核,考核不合格者用人单位有权予以解聘。
六、其他有关事项
1、对报名人员所持证件、资料进行严格审查,凡应聘人员有伪造、假冒各种证件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资格。
2、已与区内外其他用人单位签署了就业协议或聘用(劳动)合同,在办理聘用手续时,不能提供解约或解聘证明书的,不予聘用;事后发现有上述情况的,解除聘用合同。
3、聘用期内需服从工作岗位的调整和安排。
上虞大众劳动事务代理(所)有限公司
2018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