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连云港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文职辅警40名,具体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志愿从事公安辅助工作,有较强的责任心和组织纪律性;
3.本市户籍(包括赣榆、东海、灌云、灌南县区);
4.身心健康,体貌端正,无口吃,无重听,无残疾,无纹身,无传染性疾病和精神病史。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育和强制隔离戒毒的;
(3)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5)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6)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其他不宜从事公安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二)岗位条件
序号 |
岗位 名称 |
人数 |
性别 |
年龄要求 |
学历要求 |
岗位要求 |
岗位职责 |
1 |
车管所 窗口服务 |
15 |
男性 |
28周岁以下 |
大专及以上 学历(退役军人具有高中以上学历) |
熟练操作使用计算机及相关音视频、图文处理等软件。 |
机动车驾驶证和机动车业务受理及档案管理。 |
2 |
行政服务中心公安窗口服务 |
12 |
不限 |
男性:28周岁以下 女性:30周岁以下 |
协助交通违法行为处理及其他相关证件审批办理。 |
||
3 |
交通指挥 中心 |
13 |
不限 |
协助警情监测、交通违法行为抓拍及道路交通指挥调度。 |
二、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公开报名
登录连云港市人才网、连云港公安微警务、连云港交警微信公众号查看招聘公告,下载并填写《连云港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将报名表的电子版发送至lygjjzdzhdd@126.com邮箱, 报名截止时间:2018年3月5日,联系电话:(0518)81861213
(二)资格审查
经对投递报名材料初选后,通知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由本人携带《连云港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打印件)以及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退役证、学历证书、相关技能证书、获奖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和近期二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2张,到市公安局交警支队910办公室(海州区郁洲南路90号)进行现场审核确认。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三)笔试
根据岗位职责要求设置笔试内容,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
(四)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岗位拟聘用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到低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若面试人数达不到要求的,则笔试成绩合格即可。面试采取现场提问方式,考察应聘者的形象举止以及语言表达能力、人际沟通能力、处理问题能力等。
(五)体检
根据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合计总成绩,按岗位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若达不到招考人数的,则总成绩满60分即可。体检按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递补。
(六)政审
体检合格者进入政审环节,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标准和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核的相关规定,对拟聘用人员进行政治审查和资格复审。遇有弄虚作假等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并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递补。
(七)聘用
从政审合格的人员中确定聘用人员,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通知聘用人员携带有效身份证、就业失业登记证、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等相关材料按规定时间地点报到,参加岗前培训和试用,试用期为二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予以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上述招聘程序中,笔试、面试、体检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薪资待遇
被聘用人员实行劳务派遣,按照岗位职责要求以及连云港
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制度和交通警察支队相关规定进行管理,薪酬标准为基本工资+绩效考核2500元/月左右,并按政策规定缴纳“五险一金”(个人缴纳部分从工资中代为扣除)。
四、纪律与监督
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秉公办事,严肃招录纪律,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如发现有违纪行为和问题,取消相关人员报考或录用资格。为方便社会各界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举报监督电话:(0518)81861213。
2018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