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为加快杭州大江东产业集聚区卫生计生事业发展,加强卫计人才队伍建设,结合单位工作用人需求,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指标共43名,其中杭州市大江东医院28名,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5名。招聘指标与报名人数的比例要求为:招聘指标5人以下的按1:2,招聘指标在5人及以上的须达到1:1.5,紧缺岗位放宽至1:1,未达到相应比例的,则招聘指标相应核减。
招聘单位、岗位、人数、条件及其他情况详见《2018年杭州大江东卫计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统一招聘计划表》。
二、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2.身体健康,能胜任职位;
3.具有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4.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
6.其他条件:
(1)报考年龄或工作经历时间统一计算截至2018年1月31日。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2)专业要求参考高校专业设置目录认定。
(3)2018年普通高校应届生可以报考,但须在2018年9月底前取得并提供毕业证书。
(4)报考人员户籍以2018年1月31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六、体检和考察
按招聘岗位将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体检对象按招聘岗位计划1:1比例确定。体检时间、地点由招聘组织单位另行通知。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资格。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其他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参考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有关要求,招聘组织单位对体检合格考生进行考察。
七、公示及聘用
1.公示: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杭州大江东产业集聚区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进入下个环节。
2.聘用:批准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或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能按时毕业并取得报考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18年9月30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有体检不合格(放弃)、考察后不宜录用(放弃)的,可在该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择取总成绩高者进行递补。
八、公开招聘其它事项
1.对应聘人员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相关规定执行。
2.事业单位主管部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针对事业人员考试的辅导培训班。所有招聘信息以浙江省卫生计生人才网、杭州大江东产业集聚区官网上公告为准。
本公告由大江东产业集聚区社会发展局负责解释。
联系咨询电话:社发局卫计科 0571-82987555;82987510。
杭州大江东产业集聚区社会发展局
2018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