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山市人民法院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调剂补录笔试、速录测试、资格审核及面试环节均已结束。按要求,现将综合成绩、入围体检的考生名单及体检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综合成绩
进入体检环节的考生综合成绩;未进入体检环节的考生成绩已公布,本次不再公布。
二、体检人选名单
详见附件1。
三、体检工作安排
1、体检工作由台山市人民法院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保持电话等联系方式畅通。
2、体检流程、纪律、项目及标准参照广东省公务员招录体检制度执行。
3、体检费用由考生负责。
4、体检其他要求等事宜。
2.体检须知
一、应到招聘单位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其它医疗单位的检查结果一律无效。
二、考生凭补录速录准考证、身份证到指定医院办理体检手续,领取并填写《体检表》,请考生预足时间,确保准时报到。如确有特殊原因未能当天体检的,需提前向招考单位申请延后体检。未提前向招考单位申请,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资格。
三、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一经发现将按有关招考规定严肃处理;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四、体检表需粘贴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请考生自带并按要求贴好。
五、体检费用。预计男420元左右、女450元左右,具体标准以医院实际收取为准。请考生准备好体检费用,体检前由医院统一收取。鉴于部分项目存在当天复检的可能,请考生自行备足费用。
六、体检表填写(请自行携带黑色签字笔或钢笔)要求字迹清楚,无涂改,病史部分要如实、逐项填齐,不能遗漏。体检表上不得填写本人姓名,其中“体检序号”于体检当天签到时领取后填写。
七、考生应提前认真阅读和熟悉有关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并保持电话联络畅通,以便随时通过电话或手机短信方式联系考生。
八、严禁在体检过程中主动透露个人姓名等信息或与本次体检无关人员会面或交谈、未经许可离开体检现场的,将取消体检资格。
九、体检注意事项:
1、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2、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请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3、体检医师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必要的相应检查、检验项目。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录用。经医院工作人员确认体检项目无漏检、误检后,方可自行离开。
4、体检需要检测矫正视力,如果考生有视力问题,请务必自行佩戴合适的眼镜(隐形眼镜除外)。佩带隐形眼镜的考生在眼科检查前应告知体检医生,并摘掉隐形眼镜,再进行视力检查,如故意隐瞒的,按违规处理。义眼者应向体检医生讲明。
5、考生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应当场提出复检要求并在当天统一安排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天复检。当天体检结束后,以上项目不再安排复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均不进行复检。
6、市人社部门、招录机关或者考生本人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提出复检要求。复检要求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7、为保证有关检测项目顺利进行,女生请不要穿连衣裙,最好选择穿棉质上衣,但不要有金属钮扣和装饰物。
台山市人民法院
2018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