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宣恩县水利水产局所属事业单位面向宣恩县内乡(镇)八大中心公开遴选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岗位及名额(共8人)
县水土保持局工作人员1名;
县水利规费征收管理站工作人员2名;
县水政监察大队工作人员3名;
县水利电力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站工作人员1名;
县官千水库水源建设工程办公室工作人员1名;
以上遴选人员,若属专技人员且符合专技岗位聘用条件的,在单位空岗内竞聘上岗。如果专技岗位没有空岗,原已聘为高级岗位的,保留专技7级待遇;原已聘为中级岗位的,保留10级待遇。不符合专技岗位聘用条件的,岗位聘用在专技13级或管理10级。
各岗位的条件要求详见《宣恩县水利水产局所属事业单位2018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遴选范围及对象
宣恩县内乡(镇)八大中心工作人员。
三、遴选工作人员的基本原则
坚持公平、公开、竟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四、遴选条件
(一)报考人员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含试用期);
3.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新参加工作人员除外);
4.具有遴选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5.年龄50周岁以下(196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具有中专(含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7.身体健康;
8.符合岗位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列入遴选范围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处分期限的;
3.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试用期内的;
5.遴选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遴选程序
(一)方案报批
由县水利水产局制定所属事业单位遴选工作人员的方案,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
(二)报名、资格审查
报考者携带《宣恩县水利水产局所属事业单位2018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所在单位出具的基层工作经历、身份及允许报考证明、本人身份证、学历毕业证等原件及复印件,两张1寸近期登记照于2018 年2月1日至5日到县水利水产局办公室报名。
县水利水产局对照报考条件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遴选工作全过程。
遴选职位的报名人数与拟遴选人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3:1。达不到报考比例的,经局党组研究同意,报县人社局备案后,可降低比例开考。
(三)能力测试
1.能力测试内容:主要测试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调查研究能力、应变处置能力、决策分析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2.能力测试考试由笔试和面试组成,满分为100分,考生的考试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1)笔试: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满分为100分。
(2)面试:按照笔试成绩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主要考察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和逻辑思维能力,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进入面试人员因特殊情况经批准后放弃面试的,面试人员按笔试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县水利水产局所属事业单位遴选工作实行统招统分,按综合成绩排名先后依次由本人挑选单位。
(四)体检
体检由县水利水产局、县人社局组织实施,按1:1的比例进行操作。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适用标准(试行)》有关要求组织实施。
(五)考察
采取等额考察的方式进行,由县水利水产局、县人社局组织实施。主要考察被考察人员德、能、勤、绩、廉等情况,突出品德修养,注重工作业绩。
若因体检或考察环节出现缺额的,按考生的考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
(六)公示和办理相关手续
宣恩县水利水产局根据体检、考察和遴选职位要求,召开党组会议集体讨论研究决定拟遴选人员,报人社局备案。并将人员名单在中国.宣恩网、云上宣恩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反映或有问题反映经查证不属实的相关人员办理正式调动和任职手续。若因公示后不能遴选而缺额的,按考生的考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
咨询电话:0718-5833211
宣恩县水利水产局
2018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