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天台县行政审批局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公开选调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名。
一、选调职位及人数
县全程审批代理中心(天台县行政审批局下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选调全额拨款事业工作人员2名。
二、选调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热爱行政审批工作,品德优良,作风正派,政治面貌清楚,身体健康。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2. 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人员,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
3.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 须满足干部调动服务年限有关规定,具有三年以上事业单位工作经历(其中在乡镇、街道工作须满5年)。
5.近两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1月29日-2018年2月2日
(上午8:00-11:30,下午2:00-5:00)。
2.报名地点:县行政审批局办公室三楼307(始丰街道天元东街99号)
联系电话:0576-83902008 18767658606(余)618606
3.报名要求:报考者需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并提交《天台县行政审批局下属事业单位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1份,近期1寸免冠彩照2张。
(二)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合格者可以参加考试。
(三)考试。考试方式为笔试、面试。根据笔试成绩1:3确定面试名单,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总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总成绩的计算方式为: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按1:1确定考察人选。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考察由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考察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
(五)确定选调人选。根据考试、考察等结果,由局班子会议研究决定初步选调人员,再报县编委办、人社局审定。
(六)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本公告由天台县行政审批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