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7年下半年清远市清城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的有关程序和规定,经2017年下半年清远市清城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现对已通过考试、体检等程序的第一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间,如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请向清远市清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反映情况必须使用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匿名信函将不予受理;经公示无异议的,将按相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时间:2018年1月11日—2018年1月17日
联系电话:0763—3939380
清远市清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八年一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