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政府令第139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集中时间组织开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通知》(粤人社发〔2015〕57号)。经区政府批准,受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委托,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7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详见《韶关市浈江区2018年自主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岗位表 》。现将我区2018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7年应届毕业生(含已办理暂缓就业的2015、2016年毕业生)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3、年龄要求为18至35周岁(2000年2月1日至1982年2月1日期间出生)。专业技术岗位确有需要的,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即1972年2月1日以后出生)。
4、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五年的。
(3)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或参加广东省2014、2015、2016年经粤东西北乡镇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违约人员。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见习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
(6)浈江区内在编在岗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考。
(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办法及注意事项
(一)报名时间:2018年1月30日—2月1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二)报名地点:各招聘单位,详见《韶关市浈江区事业单位2018公开招聘报名地址、联系人及咨询电话》。
(三)报名及资格审核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仅本人现场报名,不接受其他方式报名),资格审查符合条件者于2018年2月5日—2月7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到报名处领取准考证。
2、报名材料:(1)《韶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1份;(2)近期小一寸彩色同底相片4张;(3)《考生承诺书》;(4)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相关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资格证、执业证等证件、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留学生回国人员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所有材料均要求原件及a4纸复印件各1份,原件待审核后退回)。
3、其他材料:(1)国有单位在编在职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出具书面证明;(2)2014年12月至2017年12月期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和“大学生村官”报名时应注明所参加的服务基层项目名称及合格证书编号,并在2018年2月1日前凭省级主管部门颁发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或《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等材料到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附件4:韶关市浈江区事业单位2018公开招聘报名地址及咨询电话)进行加分资格审核。“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和“大学生村官”报考时笔试成绩加10分,逾期未参加资格审核的视为放弃加分。
4、资格审查: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及报名提交的资料,对照报考资格条件要求,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应慎重选择报考单位及职位,一经资格审核通过,不得更改。报名资格审查通过后于2018年2月5日—2月7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到报名处领取准考证,并按照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三)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广东省2017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附件3),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考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报考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考。如专业目录中的“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a120202),其岗位条件为“企业管理”(财务管理方向),那么专业中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方向的不可报考。除专业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2、请应聘人员仔细阅读招聘条件、考生承诺书(附件5)及公告中的有关注意事项,按要求填写本人的报名信息、提交资料。提交的信息和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报考人员报名时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并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
3、认真阅读并手写签名《考生承诺书》(附件5),一式两份交报名处。
3、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四、考试
(一)笔试。
1、笔试科目:通用能力测试(综合类)。
笔试成绩按100分计算,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笔试成绩相同时,视为该岗位并列。
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韶关市浈江区政府公开信息网(http://www.sgzj.gov.cn/)公布笔试成绩(均为加分后的成绩)。笔试合格分数线与笔试成绩一并公布,考生笔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面试。
1、笔试时间、地点。笔试时间为2018年2月8日(上午9:30-11:30)。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二)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1、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按招聘岗位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递补面试人选从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2、面试人员名单将在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韶关市浈江区政府公开信息网公布。
(三)面试。
面试主要对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适应岗位的潜能等进行综合测评,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向考生公布。
面试时间:2018年3月10日。面试地点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确定,请考生留意韶关市浈江区政府公开信息网发布的面试通知。
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自动放弃。面试成绩及总成绩、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将于面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韶关市浈江区政府公开信息网公布。
(四)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五、体检与考察
1、体检对象。依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从考试总成绩合格考生中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可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2、组织体检。体检须在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体检医院范围内进行,非指定医院体检结论无效。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3、考察。事业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应严格执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全面、客观、公正的考察。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要求,重点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审核,严防假年龄、假学历、假履历。考察结束后,要据实写出考察材料,由考察组全体成员签名,并经单位审核盖章。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六、公示与聘用
1、对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在韶关市浈江区政府公开信息网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拟聘人员姓名、准考证号、考试总成绩,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2、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经查不属实的,无特殊原因,应按本工作方案要求时限办理聘用手续。
七、递补
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或在公示中发现影响聘用问题而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选。递补期限为拟聘人员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
八、其他事项
本次招聘活动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本公告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