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校园长调配和干部岗位变动等原因,各基层党组织委员均有不同程度的变化。为了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健全各基层党组织委员会,充分发挥各级基层党组织在教育体育事业发展中的作用,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经局党委研究,决定对各基层党组织委员进行补选,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党组织委员的补选
1.各党组织委员会的组成
各党组织委员会一般由3—5人组成,原则上为单数。县城学校党组织,委员5人,设书记、副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检委员;农村学校党组织,委员3人,设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
2.各党组织委员的产生方式及范围
党组织委员的补选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党组织书记、副书记根据《关于全县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任职的通知》(平党组发[2017]124号)文件精神,由党员同志的校(园)长、副校(园)长兼任,由党组织委员会选举产生。
3.补选程序
(1)各党组织向局党委请示召开党员大会,局党委会议研究批复后,方可召开。
(2)各党组织在充分酝酿和征求党员意见的基础上,提出拟补选的党组织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报局党委。
(3)各党组织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经局党委会议研究同意,发文批复后,方可按照规定程序进行选举。
(4)各党组织召开党员大会进行选举,将选举结果报局党委。
(5)局党委发文批复。
二、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党组织委员会委员补选工作是党组织 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是党的组织建设的基本要求,是保障党员民主权利、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和基层领导班子建设的重要内容。各党组织和全体共产党员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实施,切实做好此项工作。
2.加强学习,提高认识。各党组织要以此次补选委员为契机,组织全体党员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等。通过学习,进一步增强党员党性观念和民主集中制观念,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正确行使党员权利,切实履行党员义务,积极参与此项工作。
3.规范程序,严肃纪律。在补选工作中要严格遵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等文件规定,确保选举工作规范有序进行;要尊重和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充分发扬民主,体现选举人的意志;要严肃纪律,对违反党内选举规定,干扰正常选举工作的人和事,一经发现,将按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4.请各党组织于2018年1月19日前完成党组织委员的补选工作,并将相关材料报至局组织纪检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张帆 电话:3816116
中共平罗县教育体育局委员会
2018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