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县编委同意,东至县粮食局面向全市科员及以下公务员公开选调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选调;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选调对象基本条件
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文字综合能力较强,工作认真负责,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选调。
三、选调人员岗位及资格条件
选调 单位 |
单位 性质 |
选调 计划 数 |
选调 人员 身份 |
年龄条件 |
学历 |
专业 |
县粮 食局 |
参公 单位 |
1 |
池州市科员及以下公务员 |
35周岁以下(1982年 1月 5日以后出生) |
大专及 以上 学历 |
不限 |
四、选调的程序和方法
本次选调由县人社局、县粮食局组织,县编办参与,县监委全程监督。
(一)信息发布
本次选调公告在东至县人民政府网统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1月15日(上午8∶00—11∶00,下午2∶30—5∶0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东至县人社局公务员局,联系人:刘松涛;联系电话:0566—5292615。
3、报名所需材料:
(1)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1份);
(2)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3)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并加盖组织或人社部门公章(外县考生提供);
(4)报考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介绍信,并按干部管理权限分别经组织或人社部门签署意见;
(5)近期3张同底免冠2寸照片;
(6)近两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及以上等次的相关证明;
(7)填报《东至县粮食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
(三)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县人社局会同县粮食、编办、监委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选调计划数原则上不低于3∶1比例;若达不到规定比例,设立面试最低分数线60分。对审查合格人员,由县公务员局通知领取准考证。
(四)考试
1、考试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选调人员协调能力、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语言表达等方面能力;
2、面试实行百分制,面试评委由7人组成,采取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再将剩下的5位评委打分计算平均分,为考生面试得分,当场宣布。
3、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按选调岗位计划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如第一名有多名考生面试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考察,择优确定人选,考察工作由县人社局会同县粮食局组织实施。
因考察不合格而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递补。
(六)公示和调动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调动人员并公示,经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不影响调动的,按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本公告由东至县人社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东至县人社局:0566-5292615
监督电话:东至县监委:0566-7026613
东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东至县粮食局
东至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东至县监察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