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贵池区编委研究同意,区委办公室等单位面向全省公开选调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以下简称参公管理人员)13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计划与职位
本次计划面向全省公开选调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13名,具体职位见《池州市贵池区2017年公开选调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职位表》(见附件)。
二、报名范围及资格条件
(一)报名范围
公开选调职位面向安徽省,即全省范围内的各级机关和参公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科员级公务员。
锻炼期满的选调生可以报考。
(二)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
(2)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2017年12月)。
除选调生外,应符合在本级机关工作的最低年限;没有规定的,须在本机关工作2年以上。
(3)2015、2016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4)符合公开选调的年龄条件。 “35周岁以下”指1982年1月10日以后出生,“30周岁以下”指1987年1月10日以后出生。
(5)身体健康。
(6)符合公开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5)其他不宜参加选调的情形。
三、选调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选调公告在贵池区政府网(www.ahgc.gov.cn)、贵池先锋网(ahgc.ahxf.gov.cn)、池州市人事考试培训网(www.chzpta.gov.cn)等媒体发布。
(二)报名
本次公开选调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18年1月10日9:00-1月14日24:00。报名网站为池州市人事考试培训网(www.chzpta.gov.cn)。
报考人员通过相关网站查询选调公告及职位信息,填写《池州市贵池区2017年公开选调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表》(以下简称资格审查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讯方式。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并不得报考《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回避情形的职位。
报考人员报名后至1月15日上午12:00前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审查的,可在1月15日上午12:00前改报其他职位。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应于1月15日17:00前登录池州市人事考试培训网缴纳笔试费用(40元/人)。未按时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报考人员须提前办理可用于网上支付费用的工商银行卡。
确认报考人数与职位选调计划数的比例不低于3:1,方可开考;未达到比例的,由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取消或相应减少该职位选调计划数;对少数特殊职位,经批准,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选调职位取消的报考人员,可于1月16日上午10:00至下午16:00改报其他职位。
通过资格审查并按时缴费的报考人员,于1月18日至1月19日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选调工作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给予取消相应资格等处理。
(三)考试
选调考试只进行笔试。根据职位特点和要求,对个别职位增加业务水平测试(以下简称加试)。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报考人员需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
加试满分为100分。加试成绩与笔试成绩按4:6的比例合成笔试总成绩。
笔试(加试)时间和地点:笔试(加试)于2018年1月20日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四)资格复审
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对入围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人选依据笔试成绩(加试职位的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照在职位选调计划数上增加1人的原则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选。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人选。凡与报考条件不符、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不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出现入围人选缺额的,在规定时间内等额递补。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笔试准考证;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表;与网上报名同底2寸彩色照片2张;有人事管理权限的主管机关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有人事管理权限的主管机关是能办理正常调动转任手续的机关,根据职责分工,一般为县及县以上组织或人社部门)。
(五)考察
依据笔试成绩(加试职位的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照在选调计划数上增加1人的原则确定考察人选。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考察人选。考察人选缺额的,根据该职位笔试成绩(加试职位的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考察工作由选调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实施。考察对象所在机关(单位)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选调职位在考察后出现空缺的,不再递补。
(六)公示、办理转任手续
各选调单位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在综合分析的基础上,由单位集体讨论决定拟选调人员,经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在贵池区政府网、贵池先锋网、选调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按规定办理调动转任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
四、有关事项
选调工作由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实施,区纪委全程监督。对违反考试工作纪律的考生、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本次公开选调有关后续信息陆续在贵池区政府网公布。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和选调单位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公告由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66-2026459(区委组织部)
0566-3214807(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监督举报电话:0566-2022589。
中共池州市贵池区委组织部
池州市贵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