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有关学校(单位):
2017年汕尾中小学高级教师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工作已经结束,根据市人社局《关于做好2017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汕人社发[2017]77号),以及《广东省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人员公示管理办法》(粤人发〔2002〕236号)等文件要求,现对评审通过人员进行公示。
请各有关单位登陆汕尾教育信息网(www.gdswedu.com)下载评审通过人员名单(见附件1),按照公示文稿样式(见附件2)的格式在县(市、区)教育局网站进行公示,并反馈到申报人所在单位张榜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我局网站公示时间为2017年12月19日至27日。受理信访主要由单位人事(职改)部门负责,接受单位纪检、监察部门的指导和监督。公示期间对群众的各类有效投诉举报,受理部门均应按照《信访条例》要求受理并组织开展调查核实工作。公示结束后,由单位纪检(监察)或人事(职改)部门在《评委会评审通过人员公示情况表》(附件3)上如实加具意见并加盖公章(各地对没有投诉情况的可按地区或学校汇总填报公示情况表,有投诉情况的须按个人单独填报公示情况表)于2018年1月8日前报送市教育局人事科。
附件
汕尾市教育局
2017年12月18日
(联系人:庄 鸿;联系电话:3390663;传真:33961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