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鄂尔多斯生态环境职业学院2017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要求,经过对应聘人员的《报名登记表》进行资格初审,现将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及复审要求通知如下:
一、资格初审结果
通过资格初审,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二、复审要求
1、应聘人员须持本人二代身份证(二代临时身份证或护照)、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各类业绩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招聘公告中要求专业及专业方向的岗位请提供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等证明专业方向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
应聘者具有工作经历的,须提供工作(服务)单位的证明(证明中应有具体工作岗位、工作起止时间、单位地址、有关负责人姓名和联系电话等内容)并提供工作(服务)单位工资发放表等相关证明材料,签有劳动合同的,须向鄂尔多斯生态环境职业学院提交本人所在企业同意应聘的证明。应聘人员在校就读期间参与的社会工作(实践)、实习等不视为工作经历。
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资格复审时间
2018年1月3日8:30至4日17:00。
3、资格复审地点
鄂尔多斯生态环境职业学院图文信息中心701会议室。
鄂尔多斯生态环境职业学院
2017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