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改善我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结构,引进培养和储备有发展潜力的年轻干部人才,经研究,决定面向北京大学等重点高校开展公开招聘高层次紧缺人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城乡规划学、建筑学高层次紧缺人才1名(专业参照教育部研究生专业目录设置,所学专业不在研究生专业目录范围内的由区组织人事部门自主认定)。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复旦大学、浙江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南京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南开大学、同济大学、武汉大学等10所“双一流”高校2018年应届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毕业生(不含定向生、委培生、在职研究生)。
三、招聘资格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无取得外国国籍或获取国(境)外永久居留资格、长期居留许可等情况。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有较强的专业水平、敬业精神和组织协调能力。
3.学习成绩优良,硕士研究生在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全日制学历学位证书、博士研究生在2018年10月31日前取得全日制学历学位证书。
4.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87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2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5.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6.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学生干部、学习成绩优秀、获得校级以上荣誉的应届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招聘。
五、相关政策
1.人事关系。聘用人员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执行。博士研究生拟聘任在事业单位7级管理岗位职务(相当于正科级职务);硕士研究生拟聘任在事业单位8级管理岗位职务(相当于副科级职务)。聘任在专业技术岗位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2.培养锻炼。聘用人员报到后,在事业单位工作并安排相应岗位,试用期满后视情安排挂职锻炼,挂职期限为2年。一般挂任区级机关部门副职或镇(街道、园区)副职。
3.政策待遇。公开招聘人员列入区委组织部重点管理和培养。对有志于从事党政管理工作,工作表现突出,符合调任条件的,可择优调入机关工作。到南湖区工作后,在约定的服务期限内,符合条件的可享受嘉兴市事业单位专才特聘政策。
4.咨询方式。拟报名应试人员对招聘政策、招聘岗位、所需专业要求以及其他要求等信息需要咨询的,可向区组织人事部门联系。
联系电话:中共嘉兴市南湖区委组织部: 0573-82838081
嘉兴市南湖区人力社保局: 0573-82838339
中共嘉兴市南湖区委组织部
嘉兴市南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