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7年自治区区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公告》,苏莉萍等33人(名单附后)经笔试、面试、资格复审、考察、体检合格,符合遴选条件,拟转任至遴选机关工作,现予公示。公示时间从2017年12月15日至12月21日(共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反映拟转任对象存在不符合遴选条件问题的,可采取写信、电话或来访方式向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举报。经调查核实,如果拟转任对象存在影响转任问题的,将取消转任资格。
来信举报请寄:
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处(邮编:750066)
自治区纪委派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纪检组(邮编:750001)
自治区公务员局考试录用与职位管理处(邮编:750001)
举报电话:
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处:0951—6669312
自治区纪委派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纪检组:0951—5099016
自治区公务员局考录与职位管理处:0951—5099005
区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