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华镇人民政府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消防队工作人员,具体如下:
一、招聘条件
1、招聘名额1名;
2、男,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12月15日(含)以后出生;
3、在龙华镇圩街居住,具有A2以上汽车驾驶证,具有参军当兵经历的优先考虑;
4、有较高的职业素养、敬业精神及团队精神,服从工作安排,沟通协调能力较强,能适应镇政府加班工作节奏;
5、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遵守公民道德规范。
二、招聘程序
1、报名: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到12月13日前,本人携带参军当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免冠一寸工作照、《招聘人员基本情况表》到龙华镇政府组织办进行报名。
2、面试:经审查符合聘用条件者,将统一组织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满分为100分,主要考察应聘者与岗位特点的适应性以及分析、判断问题能力和口头表达能力等。
3、体检:根据面试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统一进行入职体检,体检人员在龙门县人民医院进行体检,标准按照《普通入职体检标准》执行,费用自理。
4、录用:体检合格后办理录取试用手续。
三、福利待遇
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工资按约定工资待遇的90%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签订正式劳动合同。期满合格后工资待遇为每月2000元(含购买社保)。
四、联系方式
陈镇东 联系电话:7361777
附件:个人基本情况表
龙华镇人民政府
2017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