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时间
2017年12月5日-12月7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二、 地点
呼市新城区教育局四楼会议室(成吉思汗大街29号,新城区人民政府东附楼,原新城区公安分局)
三、 具体要求
进入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须根据资格复审通知,携带相关证件在上述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并领取《面试通知单》,未经新城区教师招考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且未在规定时间结束前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
四、 提交材料
1.《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
2. 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考生诚信承诺书》一份(必须本人签字);
4. 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 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有效期半年);
6. 本人近期一寸彩照两张(照片背后写清姓名、报考岗位及学科);
请按以上顺序整理复审材料。
五、审核重点
资格复审将重点审核报考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所填报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因个人错填民族信息导致加分、隐瞒2018年及以后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在读大学生或研究生等,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咨询电话:0471-6218480
联络人:宋钰、杨春霞
附件:新城区2017年招聘合同制幼儿园教师考生诚信承诺书.doc
新城区教师招考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