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惠州市委老干部局下属事业单位惠州市老干部活动中心,是副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经费由市财政按财政补助一类拨付,因工作需要,经报市组织人事部门备案同意,现拟公开招聘5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为确保此次招聘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政府令第139号)及惠州市有关文件精神,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录原则
本次招聘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以满足岗位需求为宗旨,聘用“德才兼备”的老干部服务管理工作人员。
二、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
(一)报名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祖国;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具有全心全意为老干部服务的奉献精神;身体健康,能胜任应聘岗位的工作;
3、惠州市户籍,学历、专业按招聘职位要求条件;
4、报考年龄不得超过30周岁(1987年11月28日以后出生)。
5、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接受报名:
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的或纪检部门、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涉嫌违法犯罪或其它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人员,不接受报名。
(二)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5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具体条件要求见附件。
三、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为事业编制,执行国家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招聘办法
(一)报名方式、地点
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接受报名,报名地点:惠州市环城西二路69号市老干部活动中心一号楼5楼市委老干部局办公室。
(二)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17年11月24日-11月28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报名时间结束,资料不全不予受理。
(三)资格审查
由本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资格审查,考生报名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毕业证、学位证、户口本、有效居民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报考职位所需资格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党政群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在岗人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与招聘要求相关的其他证明材料。
2、近期蓝底免冠1寸彩色照片5张。
3、网上下载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一式三份。
(四)考试
1、笔试。笔试主要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含写作),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占总成绩的50%。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严格遵守保密制度,防止泄露试题,试题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组织机构统一命制。
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市委组织部网站公布。
面试人选按招聘职位拟录用人数1:3的比例和考生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进行面试。不足1:3的比例时,按符合条件的实际人员数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面试内容:主要考察应试人员的专业知识、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应变能力、举止仪表等是否具有与招考岗位业务相适应。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考评小组由市委老干部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有关规定组织有关人员组成,人数为奇数,且不少于7人,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现场公布。
3、考生凭身份证、准考证按规定时间到考试地点签到候考,未按时签到或中途擅离考场视为放弃考试。
4、总成绩计算方法: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 +面试成绩×50%。
(五)确定体检人选进行体检。
按拟聘职位和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办法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有体检不合格的,由市委老干部局决定是否在同一岗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选。
(六)考察。
由市委老干部局对拟聘用人员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的规定进行考察。
(七)确定拟聘用人员公示
考察及体检合格人员名单,在市委组织部网站和惠州市老干部活动中心公示7个工作日。
(八)办理聘用手续
报考人员经考试、体检、考察后,择优聘用。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无特殊情况者,公示结束后3个月内应聘者必须到岗工作,逾期取消聘用资格。
五、有关问题的说明
(一)本次考试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二)咨询单位:中共惠州市委老干部局办公室,咨询电话:0752-2808243。通讯地址:广东省惠州市环城西二路69号市老干部活动中心一号楼5楼市委老干部局办公室。邮政编码:516001,传真:0752-2809700
电子邮箱:lgj@huizhou.gov.cn
(三)监督单位:
公开招聘工作接受惠州市纪委派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组的全程监督,并接受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的现场指导及监督。惠州市纪委派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组,监督电话:0752-2892172。
六、其他问题的说明
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必须符合招考要求。应聘者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订的聘用协议无效。
七、本招聘方案未尽事宜,由中共惠州市委老干部局负责解释。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