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城区市政设置建设管理工作,根据工作需要,经县人民政府同意,我局现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才。现就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中级技术职务岗位1名
二、应聘条件
1、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吃苦耐劳,服从安排,有较强自律能力。
2、年龄50周岁以下(即1967年11月21日之后出生)。
3、具有国家承认大专及以上学历。
4、取得建筑结构工程师专业资格职称。
5、具有20年以上从事建筑结构设计方面的的相关工作经验,具有单位技术负责人的相关工作经验优先录取。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招聘对象:
1.受行政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3.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未满的人员。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国有单位正式员工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按管理权限出具书面同意报考证明。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我驻外使领馆开具的学习证明材料且符合岗位条件要求方可报考。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报考。原为公务员或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四、招聘程序
1、受理报名时间:2017年11月20日至21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2时,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共2天。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怀集县城区幸福一路39号县市政局二楼人事股,咨询电话:5563028。
3、报名时需提交证件及资料:(1)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计生证明及近期免冠大一寸红底彩色照片3张;(3)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无犯罪证明》。(4)提交的证件及资料必须真实,不得弄虚作假,否则将取消聘用资格。
4、考试:免笔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择优录取。
五、有关事项
被聘用人员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招聘,工资待遇(包括五险一金)按每人每年拾万元整(¥100000.00元)的标准核发。
特此公告
怀集县市政管理局
2017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