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大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大人社发〔2013〕71号)、《大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实施细则》(大人发〔2006〕24号)规定,现西岗区第五幼儿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4人,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共组织1家事业单位提供5个专业技术岗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4人。
二、招聘原则
此次公开招聘遵循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岗位所要求的专业、技能和其他条件;
(六)已被各级机关(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录用、已与事业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与机关事业单位签订定向或委培协议的,不接受报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为有严重作弊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含在读非应届全日制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本科或专科学历报考;在读非应届全日制本科生不能以已取得的专科学历报考);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的其他情形的人员。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7年11月14日-11月16日(上午8:30-11:00、下午1:00-4:00),逾期不予办理。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和资格审查同时进行。
3.报名地点:大连市西岗区第五幼儿园(大连市西岗区松花街26号,乘11路、24路、406路、505路、506路、515路、517路、529路、701路、707路、1021路、1022路、1025路唐山街站下车,唐山街松山寺后身)
4.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只允许选择一个招聘岗位,报名时必须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本人现场报名,且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采取诚信承诺制,考生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弄虚作假的、或与招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在整个招聘工作中一经查实,一律取消面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2)报考人员应携带如下材料进行现场报名:
①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②A4纸打印《2017年大连市西岗区第五幼儿园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2份(提前在附件里下载填报,并粘贴好照片);
③毕业证、学位证(留学回国人员还需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带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研究生还须提供本科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带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
④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中国教师资格网截图打印的教师资格证书验证表1份(2008年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的提供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⑤招聘岗位规定的专业等条件的证明材料(如成绩单等);
⑥近期免冠一寸正面彩照4张。
(3)报考同一岗位要形成不低于3:1竞争比例,当同一岗位的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未达到3:1竞争比例时,取消或按比例缩减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数,并通知被取消岗位招聘计划的报考人员进行岗位调整。对不同意调整或不能调整的报考人员取消考试资格。
五、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试两部分。其中,公共基础知识占30分,职业能力测试占70分。试题全部为客观性题,笔试时限为120分钟,试卷满分为100分,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
2.笔试时间和地点
以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笔试地点为准。
3.笔试要求:
报名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要求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未按期参加笔试者视为自动放弃。参加笔试时,报考人员必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和《2017年大连市西岗区第五幼儿园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证件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笔试开始30分钟后,迟到的报考人员不允许进入考场。参加笔试的报考人员不允许提前交卷离开考场。
4.成绩查询:
报考人员可于2017年 11月21日登陆西岗区政府网站查看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及面试的有关要求。
六、面试
1.面试人员:
对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所报岗位招聘计划2:1的比例拟定面试入围人员,按2:1比例确定的最后一名人选笔试成绩并列者,均视为拟定面试入围人员。对笔试达到合格分数线人员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未形成2:1比例的岗位,该岗位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审查仍可进入面试。
2.面试时间和地点:面试时间和地点由西岗区人社局另行通知。
3.面试内容:面试主要考察面试人员适应实际工作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专业知识和岗位实际操作能力等。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不予聘用。
4.面试要求:面试按照《大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执行。面试入围人员参加面试时,须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和《2017年大连市西岗区第五幼儿园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证件不全者不得参加面试,面试成绩须当场公布。
参加面试人员要按规定时间到达面试考场,面试开考后未到者取消其面试资格。对面试时透露本人单位、姓名等相关信息的考生,以违纪论处,取消其面试成绩。
七、面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报考人员的总成绩按照笔试、面试成绩权重计分法计算,其权重为4:6,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职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察和体检人员。总成绩并列者,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和体检人员。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在面试现场通过加试的方法确定考察和体检人员。
八、考察和体检
考察工作由西岗区人社局和西岗区教育局组织实施,考察的主要内容为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情况。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体检工作由西岗区人社局负责组织,西岗区教育局配合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因考察或体检不合格而产生的招聘岗位空缺,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招聘或取消招聘。
九、公示和聘用
经考察和体检后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西岗区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按规定完备用人手续,订立聘用合同。公示期满且无异议后,如因其他原因未能聘用而产生招聘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在职报考人员在签订聘用合同时,应提供与原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相关证明。
十、咨询服务
招聘政策咨询:西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电 话:0411-39661819
(上午8:30-11:00、下午1:00-4:30)
投诉举报: 西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电 话:0411-39661831
(上午8:30-11:00、下午1:00-4:30)
十一、特别提示
招聘岗位的人员年龄计算时间截止到2017年11月30日,年龄超出时间不满1年,视为合格。
报考人员在招聘期间(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核体检、订立聘用合同)请留意报名网站,同时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招聘单位联络,因所填报的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招聘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组织机构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