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重庆市 2017 年公开招录检察机关工作人员简章》的有关规定,经过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和考核等选拔程序,确定李沅骏等123 名同志为重庆市检察机关拟录用人员(名单见附件)。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现将拟录用人员名单向社会公示,并就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公示期限:2017年11月6日至11月10日,共5个工作日
二、受理意见单位:重庆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
受理电话:023-67319522、67319520
来函地址及邮编:重庆市渝北区同茂大道396号(401120)
三、反映情况的基本要求
1.如认为公示对象不符合重庆市2017年检察机关招录职位的条件和要求,请以书面来函或来人方式向重庆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反映。
2.反映人必须用真实姓名,反映的情况要真实、具体,不得故意诬告、陷害他人。如有故意诬告、陷害他人的,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3.受理人员对反映人和反映情况将严格保密。
四、其他事宜
公示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者,将按程序录用为重庆市检察机关工作人员;影响录用的,取消录用资格。
中共重庆市委组织部 重庆市人民检察院
2017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