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2017年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关于做好钦州市2017年公开遴选公务员面试工作的通知》(钦人社发〔2017〕341号)的有关规定,现将钦州市人民检察院2017年公开遴选公务员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人员名单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2017年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和《关于发布2017年钦州市公开遴选公务员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公告》规定,确定戚晴等9名考生进入面试(名单见附件)。
二、面试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1.面试资格复审时间:2017年11月8日下午5:30前
2.面试资格复审地点:钦州市检察院政治部(钦州市钦北区新华路508号办公大楼5楼515室),可乘坐18路、19路公交车至新华丽桥路口下车。
三、面试资格复审及验证所需提供的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
2.报名登记表;
3.毕业证、学位证;
4.公务员登记表或参公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
5.按干部管理权限由相关机关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6.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
进入面试的考生,面试前一周内,在复审前须把有关证件材料原件扫描发至我院公开遴选公务员面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邮箱(qzsrmjcyzzb@163.com),复印件寄送或传真至我院公开遴选公务员面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传真号码:0777-2896267)。面试前1天,考生须携带上述有关证件、材料原件,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考生未提供相关证件、材料,或提供的证件、材料不齐全或信息不实的,按规定取消报考者的面试资格,考生出现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由相关部门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四、面试时间、地点及要求
1.面试时间:2017年11月9日(星期四)上午9:30开始面试。
2.面试候考室:钦州市检察院办公大楼9楼(钦州市钦北区新华路508号)。
3.面试要求:面试当天上午8:50,面试考生须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面试候考室签到: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2)报名登记表;
(3)笔试准考证。
五、面试方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法,满分为100分,合格为60分。
六、注意事项
(一)考生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及要求到指定地点签到,经核验相关材料相符后方可参加面试。
(二)进入面试的考生须在11月9日上午8:50前到达候考室签到,资格复审后进行抽签,考生按抽签序号参加面试。凡在上午9:00未到达候考室的,按自动放弃面试处理。
(三)面试不收取任何费用。考生交通、食宿自行安排,费用自理。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卢向科 0777-2896271 18677754372
附:钦州市人民检察院2017年公开遴选公务员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钦州市人民检察院
2017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