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2017年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的有关规定,现将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2017年公开遴选公务员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人员名单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2017年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规定,我院按照面试人选与遴选职位名额3:1的比例,从同一职位报考者中按照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入围人选。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笔试合格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按上述原则,确定陆川等3名考生进入面试(名单见附件)。
二、面试资格审查时间、地点
1.面试资格审查时间:2017年11月4日上午9:00前。
2.面试资格复审地点: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716办公室(桂林市毅峰路19号),可乘坐28路、85路公交车至毅峰路站下车。
三、面试资格审查及验证所需提供的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
2.报名登记表;
3.毕业证、学位证;
4.公务员登记表或参公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
5.按干部管理权限由任免机关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6.近两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
7. 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
进入面试的考生,面试前一周内,须把有关证件材料原件扫描发至我院公开遴选公务员面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邮箱(gbrsk5859202@163.com),复印件寄送或传真我院公开遴选公务员面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传真号码:0773-5856032)。面试当天,考生须携带上述有关证件、材料原件,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考生未提供相关证件、材料,或提供的证件、材料不齐全或信息不实的,按规定取消报考者的面试资格,考生出现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由相关部门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四、面试时间、地点
(一)面试时间:2017年11月4日(星期六)上午10:00开始面试。
(二)面试候考室: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716办公室(桂林市毅峰路19号),可乘坐28路、85路公交车至毅峰路站下车。
五、面试方式
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六、注意事项
(一)考生必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及要求到指定地点签到,经核验相关材料相符后方可参加面试。
(二)考生持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面试候考室签到参加面试: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2.报名登记表;
3.笔试准考证。
(三)进入面试的考生须在11月4日上午9:00前到达候考室签到,资格验证通过后进行抽签,考生按抽签序号参加面试。凡在上午9:00未到达候考室签到的,按自动放弃面试处理。
(四)面试不收取任何费用,考生交通及食宿安排自理。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马 丽,0773—5859202;
王占龙,0773—2842678。
附件: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2017年公开遴选公务员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笔试 准考证号 |
遴选机关 |
用人单位 |
报考 职位 |
职位最低 笔试成绩 |
1 |
陆川 |
男 |
104515010805 |
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 |
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 |
司法行政管理部门 |
69.5 |
2 |
倪燕华 |
女 |
104515011618 |
||||
3 |
周玲 |
女 |
104515012020 |
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7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