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公务员局《广西壮族自治区2017年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桂人社发〔2017〕37号)的有关规定,现将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7年公开遴选公务员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
(一)面试人员名单
根据《关于做好广西壮族自治区2017年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面试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公布2017年柳州市直属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笔试合格分数线的通知》规定,按照面试人选与遴选职位名额3:1的比例,从同一职位报考者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入围人选。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笔试合格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按上述原则,钟丽等17名考生进入面试(名单见附件)。
(二)面试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⒈面试资格复审时间:2017年11月1日-3日上班时间;
⒉面试资格复审地点: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柳州市海关路8号)。
(三)面试资格复审须提供的材料
⒈有效居民身份证;
⒉报名登记表;
⒊毕业证、学位证;
⒋公务员登记表或参公工作人员登记表;
⒌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确有困难不能提供的,可在考察前提供;考察前未能提供的,取消遴选资格);
⒍2015、2016年公务员年度考核称职以上证明(公务员年度考核表复印件或单位证明);
7.报考法官助理岗位的须提供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
面试前3天内,考生须携带上述有关证件、材料原件,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考生未提供相关证件、材料,或提供的证件、材料不齐全或信息不实的,按规定取消报考者的面试资格,考生出现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由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进行严肃处理。
面试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当场发放《面试通知书》。
(四)面试时间、地点及要求
⒈面试时间:2017年11月4日(星期六),上午8:30开始面试;
⒉面试地点: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考场由工作人员引导);
⒊面试要求:面试当天上午7:20-7:50,面试考生须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到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签到:
(1)《面试通知书》;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3)笔试准考证。
(五)面试形式
本次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
二、考察
面试结束3日内,根据笔试、面试成绩按5:5权重比例计算总成绩,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察人选。面试成绩不合格的,不得列为考察人选。
考察人选比例为2:1,面试合格人员达不到考察比例的,按面试合格实有人数确定考察人选。
三、体检
根据考察情况和人岗匹配度,择优确定体检人选,体检人选比例为1:1。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电话通知。
四、注意事项
(一)考生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及要求到指定地点签到,经核验相关材料相符后方可参加面试抽签,考生按抽签序号参加面试。凡未在面试当天上午7:50前到达候考室的,按自动放弃面试处理。
(二)面试不收取任何费用。考生交通、食宿自行安排,费用自理。
(三)考生体检费用自理。参加体检的考生需交近期小二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张。
联系咨询电话:0772-2692337 传真:0772-2692339
附件: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7年度遴选公务员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7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