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有关规定,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决定,组织实施2017年省直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单位和职位
遴选单位:列入公务员法实施范围的省级机关和省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
遴选职位:主任科员及以下职务层次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
具体职位详见《2017年江西省省直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可通过以下网站查询:
1.江西公务员热线(www.jiangxi.gov.cn/ztbd/gwy)
2.江西人事考试网(www.jxpta.com)
二、报考范围和条件
(一)报考范围
1.江西省范围内(含中央驻赣单位)市级及以下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2.江西省范围内(含中央驻赣单位)市级及以下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其中,不符合赣组发〔2008〕6号文规定的参公单位工作人员只能报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职位。
3.外省地市级及以下实施公务员法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中,本人为江西籍或配偶在江西工作1年以上,符合上述条件的也可报考。
(二)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3.在现单位有2年以上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连续工作经历(含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计算工作经历年限截止时间为2017年10月31日);
4.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6年10月26日以后出生),其中部分职位根据不同职务层级有其他年龄要求的,考生需按该职位年龄要求报考;
5.现任职务符合报考职位的职务层次要求;
6.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试用期考核合格的视为称职等次;
7.身体健康;
8.符合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任职试用期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程序
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职位资格条件,选报符合自身条件的职位,如因不符合条件被取消遴选资格,后果由报考人员自己承担。遴选人员在遴选考试中弄虚作假或者面试资格审查通过后因个人原因放弃遴选的,由遴选单位报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记入遴选人员失信记录库,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省直单位公开遴选。
(一)职位查询
报考人员如需咨询所报职位的有关事项,可按附件1中公布的电话直接与遴选单位联系。
(二)报名
本次遴选采取个人自荐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报名时间为:2017年10月30日9:00至11月3日17:00。具体步骤如下:
1.报考人员登录江西公务员热线、江西人事考试网,点击“2017年江西省省直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专题”,进入报名登陆系统,进行网上注册,诚信签名。
2.报考人员填写个人详细信息,选报招考职位,并通过报名系统上传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40kb以下)。
3.报考人员将填报的信息下载打印自动生成的《2017年江西省省直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推荐表》(以下统称《报名推荐表》)。
4.报考人员将打印的《报名推荐表》手动签名后,按干部管理权限报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审核盖章。
5.报考人员将审核盖章后的《报名推荐表》制作成电子文档通过报名系统上传提交单位进行资格初审。电子文档通过扫描或拍照制作,须为jpg格式,大小控制在620kb以内。
6.遴选单位对收到盖章的《报名推荐表》进行资格初审,并通过报名系统反馈资格初审结果。
7.资格初审通过后,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缴费成功后即报名成功。
注意:
1.报名系统以身份证号及报名序号作为登录的依据,报考人员务必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身份证号和报名序号。
2.笔试报名费用为50元。
3.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上报名步骤的,视为放弃报考资格。
4.报考人员只进行网上填报、未在规定时间内上传《报名推荐表》的,各部门将不予进行资格初审。
5.网上报名资格初审时,各遴选单位只审核报考人员照片是否为清晰的证件照,以及其报考是否经过所在单位同意,并不进行其他资格预审。
6.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职位报考条件,认真填写报名信息,因为报考人员自身原因导致不能在规定时间通过资格初审的,由报考人员自己承担。
7.报考人员上传的证件照和《报名推荐表》电子文档,应符合上传要求,同时要清晰、便于审查。因报考人员提交的证件照或电子文档不规范、不清晰、上下颠倒等影响资格审查的,由报考人员自己承担。
8.2017年11月9日9:00公布达不到开考比例被取消的职位,报考被取消职位的人员可于11月9日9:00至17:00重新自愿改报其他职位。11月9日改报期间,遴选单位不再进行报名资格初审,考生不需再重新上传新盖章的《报名推荐表》。逾期没有改报的,省人事考试中心会将报考费用退回该人员原缴费卡号。改报人员每人限报一个职位。
(三)打印准考证
2017年11月15日9:00至11月17日17:00期间,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为100分,合计总分200分。
笔试开考比例一般不低于1:10。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经遴选单位与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协商,可降低比例,但最低不得低于1:5。低于1:5的,相应调减职位计划数或取消该职位。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比例确定各职位面试人员名单。同一职位遴选人数1-2人的,面试比例为1:5;同一职位遴选人数3人以上的,面试比例为1:4。降低笔试开考比例职位的面试比例统一为1:3。末位同分者一并进入面试,低于上述比例的,相应调减职位计划数或取消该职位。
(一)笔试
笔试工作由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
1.笔试科目和内容。笔试考试科目为一门,总分为100分。笔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2.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17年11月18日(星期六)上午9:00-12:00,考点统一设在南昌。报考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3.成绩查询。报考人员可在2017年12月4日登录江西人事考试网查看笔试成绩。
4.合格线。笔试结束后,将划定合格分数线。
(二)面试
面试工作在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的指导下,由遴选单位自行组织实施。
1.面试公告。报考人员可于2017年12月5日登录江西公务员热线,查看面试入闱人员公告。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规定的面试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如遇末位同分情况,一并入闱面试。
2.资格审查。面试前,由遴选单位通知入闱面试人员并进行资格审查。考生自愿放弃遴选资格的,须在面试资格审查之前书面提出。审查材料一般包括身份证、报名推荐表、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公务员录用审批表复印件、学历学位原件、近两年工作业绩报告(2000字左右)以及遴选单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依次递补符合条件人员参加面试,递补人员由单位自行通知考生,确定后报送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上网公示。资格审查贯穿遴选全过程。
3.面试时间。面试工作原则上于2018年1月上旬前完成,具体时间由各遴选单位自行确定。
各遴选单位需加试的,由遴选单位自行组织实施,加试成绩占面试成绩的50%。是否加试及加试情况详见附件1。
五、考察
考察工作由遴选单位具体负责组织实施,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进行指导,原则上于2018年2月上旬前完成。本次遴选实行考试与考察并举,用人单位可对考察情况进行量化,入闱考察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不再作为确定遴选人选的唯一依据。
(一)考察。面试结束后2日内,遴选单位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按1:2的比例差额确定考察人选并告知当事人。降低开考比例的职位,考察比例降低为1:1.5。如遇末位同分情况,一并入闱考察。入闱考察人员排名不分先后。
遴选单位派出2人以上组成的考察组,对考察人选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遴选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工作实绩、作风和群众口碑,并核实考察对象近两年工作业绩报告内容的真实性。考察组对考察人选的干部档案进行核查,对出现档案涂改、材料和信息涉嫌造假的,在未核准前一律暂缓考察并停止后续程序。
(二)确定人选。遴选单位综合考察情况,结合职位需求,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集体讨论择优提出拟遴选人选并告知遴选考生。
(三)体检。是否进行体检,由遴选单位决定,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四)递补。考察和体检阶段,拟遴选人员放弃遴选或体检不合格的,由遴选单位决定是否递补人选。
六、公示和办理相关手续
(一)公示。遴选单位对体检合格的拟遴选人选在江西公务员热线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单位不安排体检的,视为体检合格。
(二)办理手续。公示期满,遴选单位将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人员名单报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并按有关规定办理转任手续。
遴选单位可根据需要,对拟遴选人员进行3个月试用。试用期间,不转移人事关系。
职位咨询电话:具体见附件1(直接联系遴选单位)
考务咨询电话: 0791-12333(拨通后根据语音提示选择省本级)政策咨询电话:0791-86386313、88901075
附件:
1.2017年江西省省直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
2.2017年江西省省直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工作安排
3.2017年江西省省直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工作有关问题的说明
中共江西省委组织部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江西省公务员局
2017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