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鄂尔多斯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7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鄂教发〔2017〕13号)精神,现就做好我旗
2017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按照鄂尔多斯市教育局的部署,我旗2017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时间为10月30日—12月10日。具体安排如下:
(一)申请人网上报名时间:10月30日—11月8日。
(二)现场确认的时间为11月9日—11月17日(星期六、日正常休息),地点为达拉特旗政务服务中心三楼,非师范类毕业生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时间与地点请关注微信订阅号:达拉特教师。
二、网报地址和登录方式
申请人网上申报登录网址为: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每天开放时间为7:00—24:00。凡持有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人员,请从“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登录;其他申请人员(参加自治区统一组织的教师资格考试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合格人员和师范类毕业生)请从“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登录,进行网上注册和提交申请信息,按照提示完成网上报名工作。
三、政策要求
(一)专业要求:申请认定各级各类教师资格,申请人所学专业必须与所申报的学科相同或相近。
(二)按照教育部和自治区教育厅相关要求,凡在2017年以前参加自治区统一组织的中小学教师资格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且两科考试成绩全部合格的考生,成绩有效期截止到2017年年底。2018年应届毕业生,若在2017年以前考取自治区中小学教师资格教育学、教育心理学两科合格证书的,可在2018年春季申请认定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
四、材料要求
申请人现场确认需提供以下材料:
(一)《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申请人员网上报名时下载打印,本人签字。
(二)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一份。
(三)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大专及以上学历的需在学信网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专学历的需到学校所在地的教育主管部门在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信息网打印毕业生信息核查证明,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由学校所在地省、自治区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学历证明书。)
(四)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五)教育教学能力条件: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者提供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内蒙古自治区教师资格考试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六)2寸照片2张(与网上报名时提交的电子照片一致)。
(七)思想品德情况鉴定表一份。社会人员由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出具,人事档案在工作单位的由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出具。
(八)体检合格证明一份,要求:由达拉特旗妇幼保健所出具的体检合格证明,体检表到妇幼保健所领取。
认定机构联系电话:0477-5212130,0477-5189701。
达拉特旗教育局
2017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