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2017年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法官助理公告》,经报名和资格初审,确定95名报考人员进入笔试环节。现就笔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笔试人员名单
进入笔试环节的报考人员名单见附件《广东省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2017年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法官助理笔试人员名单》。
二、领取准考证
领取时间:2017年10月20日(星期五)上午9:00-12:00;
领取地点:广东省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大厅(地址:广东省肇庆市端州区信安大道97区)。
注:领取准考证时须本人携带身份证并告知工作人员考室号和座位号。
三、笔试安排
笔试科目:综合基础知识;
笔试形式:闭卷考试;
笔试时间:2017年10月21日(星期六)上午9:00-11:30;
笔试地点:肇庆市技师学院大冲校区(地址:广东省肇庆市
端州一路大冲广场北侧)。
四、应试须知
1、考生在开考前20分钟凭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进入考室,对号入座,并将准考证、身份证放在课桌右上角,以便查对。考试铃响后,才能开始答题。
2、考试开始后15分钟经警告仍不按规定填写(涂)姓名和准考证号的,取消本次考试资格,考试成绩作废。考生迟到30分钟不得再进入考室考试。考试开始后60分钟内及考试结束前15分钟内,考生不得交卷。
3、考生不得将任何书籍、报刊、纸张、笔记本、计算器、bp机、对讲机、移动电话、电脑、涂改用品等带至考室座位,上述物品须按要求放置到考室指定位置(电子设备必须关闭电源)。开考期间只准携带必需的文具,如黑色钢笔(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穿着制服,开考后不得传递任何物品。
4、考生对试卷有疑问时,不得向监考员询问。对试卷分发错误、漏印、字迹模糊不清等不涉及试题内容的,可举手询问。
5、考生答卷前,必须在试卷指定的位置上填写(涂)姓名、准考证号。凡漏填(涂)姓名、准考证号或字迹模糊不清、无法辨认的试卷,以及不在规定位置填写(涂)姓名、准考证号或作其它标记的试卷一律无效。
6、考生答题一律用黑色钢笔(签字笔)书写,机读答题卡用2b铅笔填涂信息点。字迹要工整、清楚。答案书写在试题本、草稿纸上或未在规定位置填写(填涂)的,一律无效。
7、考试终止铃声响,考生必须立即停止答卷,将试卷翻放在课桌上,待监考员收取试卷并清点允许后,考生才能按指定出口依次离开考室。提前交卷的考生,将试卷翻放在课桌上,待监考员清点允许后必须立刻离开考室,不能在考场附近逗留、谈论。考生不得将试卷和草稿纸等考试资料带走。
8、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保持肃静,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严禁偷看他人答案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严禁换卷、冒名顶替及其它作弊行为。
9、考试期间,考生不允许在准考证正、背面记录笔试试卷题目,如发现按违纪处理。
10、考生应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接受监考员的监督和检查。
11、考生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12、考试期间,考生不得将贵重物品带进考室,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自负。
13、为确保顺利参加考试,请考生提前熟悉考点、交通线路并注意往返路途安全。
14、准考证作为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的主要证件之一,请妥善保管,遗失不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