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开发银行天津分行成立于1999年3月,是国家开发银行设在天津的一级分行。在总行党委的领导下,分行秉承“增强国力,改善民生”的崇高使命,创造性地推进开发性金融实践,主动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自贸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滨海新区、“一带一路”发展,支持“美丽天津”建设,助力公路、铁路、轨道交通、文化产业、棚户区改造、新型城镇化建设,大力开拓外汇国合业务,积极拓展中间业务,注重风险防范。截至2017年8月末,分行管理资产总计2565亿元,在支持天津市“两基一支”项目、民生领域发展、国际合作业务等方面发挥了关键和不可替代的作用,为天津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和滨海新区开发开放作出重要贡献。
国家开发银行天津分行拟面向境内外各高等院校招聘2018年应届毕业生。
招聘范围
1. 境内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定向和委培生除外),2018年7月31日前毕业,获得国家认可的2018年度就业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
2. 初次就业的海外院校留学归国人员,在2017年7月至2018年6月期间取得学位证书,并于2018年9月30日前取得留学回国证明和国家教育部的学历学位认证(报考总行、北京分行及在京子公司的非京籍毕业生,在国外实际学习天数须满360天)。
3. 我们将从总行招聘的毕业生中择优遴选少数人员纳入管理人才培养计划。管理人才培养计划定位于选拔培养开行中高级管理人才后备骨干力量,采取“2+2”的培养模式,即管理培训生入行统筹分配至境内境外分支机构工作锻炼各2年后,结合考核评价和工作表现等,择优选择部分人员在海外优先提拔使用。
4. 最终获得开发银行录用资格的毕业生,须满足上述条件并按时完成入职报到,且未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否则视为本人自动放弃录用资格,开发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无违规违纪行为。
3. 品学兼优,思维活跃,具有较强的学习和创新能力。
4. 乐观进取,善于沟通,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
5. 身心健康,五官端正,具有较好的仪表和气质;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2010年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2010年修订)的相关规定。
报名须知
1. 本次招聘包括国家开发银行总行、37家一级分行、3家二级分行及4家控股子公司。报名时间为2017年10月16日0点-11月3日24点(北京时间),统一采取网上报名方式,不接受其他形式的报名。详情请登陆我行门户网站(http://www.cdb.com.cn)。
2. 应聘者登陆报名系统,输入18位身份证号(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在线填写个人资料。每位应聘者可选报总行、分行、子公司中的2家单位;其中报考总行的,可选报2个岗位,并选择是否参加管理人才培养计划,以及是否接受岗位调剂。已报单位不能修改,请慎重考虑后报名。在提交简历前,可多次登陆报名系统修改个人资料,提交简历后,个人资料将无法再修改。同时,请务必牢记报名账号。
3. 招聘期间,我行将通过招聘系统提示、电子邮件、电话、手机短信等方式与应聘者联系,请务必确保所提交的联系方式准确无误,并保持通信畅通。
4. 应聘者应对填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与事实不符,我行有权取消本人应聘和录用资格,解除相关协议。
5. 报名过程中如出现技术问题,请致电010-58635888-68308。
6. 笔试将于2017年11月中旬在全国13个城市统一组织实施(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应聘者在申请职位时需选择笔试城市。提交简历后,笔试城市将无法再修改、调整。具体招聘条件、工作地点及招聘要求,详见各单位招聘公告。
7. 未获得笔试、面试资格的应聘者恕不另行通知。
8. 我行仅通过门户网站和智联招聘网站发布校园招聘公告及相关信息,其他途径均未获得我行授权或许可,请应聘者提高警惕,谨防受骗。
9. 我行从未编辑或出版任何校园招聘考试参考资料,也未指定任何单位和个人编辑或出版。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考试相关培训班,请应聘者切勿轻信各类虚假广告和诈骗信息。
10. 国家开发银行有权根据岗位需要及报名情况等,调整、取消或终止个别岗位的招聘工作,并对本次招聘享有最终解释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