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7年滨州市各级机关及直属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关于“拟录用人员公示前,报考人员放弃体检、考察、录用或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为不宜录用为公务员(人民警察)的,招录机关报经市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可从同职位面试合格(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的规定,现将我市2017年各级机关及直属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递补体检考察人选(第三批)予以公告。
滨州市各级机关及直属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递补体检考察人选(第三批)
中共滨州市委组织部
滨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