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点须知(一):华南师范大学(4415)报考点接收考生范围
选择华南师范大学(代码4415)作为报考点的考生(不含推免生)必须满足以下四个条件之一:(1)广东省户籍或就读于广东省境内普通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2)工作或户口所在地是广东省的往届本科毕业生或同等学力考生;(3)报考广东省境内招生单位的在粤实习应届本科毕业生;(4)华南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要求必须选择我校作为报考点的个别专业。如考生过于集中个别报考点,广东省招生办公室将根据实际情况在报名期间临时关闭部分报考点,现场确认后适当调整部分招生单位报考考生到其它考点或者备用考点进行考试。满足上述条件(需提供证明材料具体见考点须知六)的前提下,具体接收原则包括以下几点:
1.报考以下学校的考生,不得选择我校作为报考点:
中山大学、暨南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医科大学、广州中医药大学、广州美术学院、星海音乐学院、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南方医科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中央财经大学、上海财经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深圳大学、广东财经大学、西南财经大学、西安交通大学、复旦大学、湖南大学、中南大学、广东医科大学、广东药科大学、广东工业大学、北京大学、同济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华南农业大学、佛山科学技术学院、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南开大学、南京大学、浙江大学、华中科技大学、汕头大学、广州体育学院、四川大学、西南政法大学、兰州大学、广州大学。
2.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和工程管理专业学位的考生(报考我校这类专业除外,详情看第3点),不得选择我校作为报考点。
3.报考我校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 、旅游管理硕士(MTA)、工程管理硕士(MEM)专业的考生,必须选择我校为报考点(代码4415)。
4.需考设计绘图(6小时)专业的考生(报考我校相关专业除外,详情看第5点),不得选择我校作为报考点。
5.报考我校美术学(130400)04至13方向、美术(135107)专业各方向的考生,必须选择我校为报考点(代码4415)。
6. 拟在广州市报名考试的考生,如报考华南师范大学,则必须选择华南师范大学报考点(代码4415)。如在广州市外报考华南师范大学,可就近选择报考点。
7.在不违背上述规定的前提下,参加全国统考、法律硕士联考、管理类联考(仅限会计、审计、图书情报专业学位)的考生可就近选择报考点进行报名。
8. 华南师范大学现场确认地点和考试地点均在石牌校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