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肇庆市纪委公开选调公务员5名。其中,文字综合岗位2名,纪律审查岗位3名。
一、选调范围
广东省地级以上市直机关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工作人员;
广东省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公务员。
二、选调条件
报名人员应当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身心健康、道德品行端正,清正廉洁、敢于坚持原则,热爱纪检监察工作,无违纪违法记录。
2.具有公务员身份,现任科员职务,年龄不超过30周岁(即1986年10月1日后出生)。
3.具有全日制本科及学士以上学历学位。
4.具有2年以上基层公务员工作经历,符合转任相关规定。
5.选调岗位的其他资格条件:
(1)文字综合岗位:要求中文、法律、新闻专业,或在纪检监察系统工作2年以上。
(2)纪律审查岗位:要求在纪检监察、公安、检察院或法院系统从事业务工作2年以上。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方式,登陆肇庆清风网(http://www.zqqf.gov.cn)下载并填写报名表,将本人学历学位证书的扫描件和经工作单位同意并盖章的报名表扫描件、报名表电子版(a4规格、扫描件为pdf格式)发到肇庆市纪委组织部邮箱(2230197 163.com)。
(二)考试。统一组织笔试和面试。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全部参加笔试。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排序,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三)考察。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合成考试总成绩,从高低分排序按1:1.6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市纪委干部考察组到人选所在工作单位进行考察。
(四)调动。根据综合成绩和考察情况,经会议研究后确定人选,按照公务员转任的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三、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2017年9月20日至30日下午16时。
笔试、面试的时间、地点和人员名单将在肇庆清风网公布。
咨询电话:肇庆市纪委组织部:0758-2230197。